政策规划
密云县成立创建生态县建设新农村工作队的决定
2006-06-21 17:41:49.0

中共密云县委

密云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队的决定

密发〔20066

 

为加快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县委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队。

一、2006年从86个县直部门抽调300名工作人员,组建86个工作队,派驻到86个行政村,用三年时间开展“一帮一”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二、工作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全力帮扶、整体推动”的原则,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所在村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到2010年底,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围的所包村,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标准;列入市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范围的所包村,要达到市级生态文明村验收标准。

三、工作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帮助所包村制定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要帮助所包村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产业;要帮助所包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生态优势,促使一产向三产转移;要帮助所包村加强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帮助所包村抓好农民致富技能培训,提高创收能力;要帮助所包村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要帮助所包村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富民政策,推进村级民主与法制建设。

四、工作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派驻村的实际,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队的工作,明确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任工作队队长,负责具体工作。工作队要克服困难,积极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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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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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发〔20066

 

为加快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县委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队。

一、2006年从86个县直部门抽调300名工作人员,组建86个工作队,派驻到86个行政村,用三年时间开展“一帮一”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二、工作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全力帮扶、整体推动”的原则,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所在村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到2010年底,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围的所包村,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标准;列入市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范围的所包村,要达到市级生态文明村验收标准。

三、工作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帮助所包村制定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要帮助所包村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产业;要帮助所包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生态优势,促使一产向三产转移;要帮助所包村加强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帮助所包村抓好农民致富技能培训,提高创收能力;要帮助所包村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要帮助所包村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富民政策,推进村级民主与法制建设。

四、工作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派驻村的实际,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队的工作,明确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任工作队队长,负责具体工作。工作队要克服困难,积极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六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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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密云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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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队的决定

密发〔20066

 

为加快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县委决定成立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队。

一、2006年从86个县直部门抽调300名工作人员,组建86个工作队,派驻到86个行政村,用三年时间开展“一帮一”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二、工作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全力帮扶、整体推动”的原则,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所在村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到2010年底,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围的所包村,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标准;列入市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范围的所包村,要达到市级生态文明村验收标准。

三、工作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帮助所包村制定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要帮助所包村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产业;要帮助所包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生态优势,促使一产向三产转移;要帮助所包村加强生态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要帮助所包村抓好农民致富技能培训,提高创收能力;要帮助所包村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要帮助所包村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富民政策,推进村级民主与法制建设。

四、工作队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派驻村的实际,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派出单位要高度重视工作队的工作,明确一名副职以上领导干部任工作队队长,负责具体工作。工作队要克服困难,积极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