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 2006-06-17 16:48:58.0
密云县关于开展“绿色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为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绿色医院”创建工作,建设现代化的文明医院,创造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环境,深化生态县建设,根据密云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办公室、密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密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开展绿色创建工作的意见》,县生态办、县文明办、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决定在医疗机构中广泛开展绿色医院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和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目标及要求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给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绿色医院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全县各级各类医院中普遍开展绿色医院创建活动。促进医疗环境人文化、医疗服务现代化,提高我县卫生系统环境管理水平,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环境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医疗垃圾、废水、废弃物实施无害化处理,提倡节约资源,有负责环保工作的部门、专职人员、管理制度和措施,环境整洁、优美,空气清新,绿化率高,药品包装可回收率较高。

、创建工作组织管理

创建绿色医院活动由县生态办、县文明办、县环保局、县卫生局组成的创建绿色医院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活动总体规划安排,组织专家制定《创建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公示和复查工作。县卫生局负责绿色医院创建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县生态办、县文明办、县环保局负责创建工作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由县政府绿色医院进行命名。

创建绿色医院活动实行自评申报、逐级审核、集中验收、动态管理的办法。

、申报程序

1.凡拟申报绿色医院的单位应根据《密云县绿色医院考评标准》进行自评。

2.自评达到标准后,填写《密云县绿色医院申报表》。

3.将本单位创建工作总结、创建技术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向创建绿色医院办公室提出申请。

4、申报材料要真实,对于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申报、评选时间

凡拟申报绿色医院的单位6月底之前将“绿色医院”申报表报至创建绿色医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绿色医院领导小组将在年内评选出首批“绿色医院”。

六、评估验收、公示

创建绿色医院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申请,组织由相关各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考评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考察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在媒体、网站上予以公示。 

七、命名

考核验收按照创建具体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由县政府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予以绿色命名,并给予相应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

八、管理

为确保创建活动质量,加强动态管理,对已命名的“绿色医院”,由县生态办牵头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核,平时采取重点抽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范管理。对未通过复核的医院撤销绿色命名,对撤销命名后重新创建的“绿色医院”县政府不再予以奖励。

 绿色医院”创建工作要求

( )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绿色医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绿色医院”创建工作消除创建死角,要摸清底数,建立创建台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在创建过程中注意总结先进经验,并及时推广。要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明确的工作机制和奖惩机制杜绝摆花架子现象,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 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全面参与。绿色医院”创建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向人民群众传播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建立并逐步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动员、鼓励、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创建工作。

( )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绿色医院”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计划。绿色医院”建设要突出个性化,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创建工作,抓出特色,体现生态、美观效果。

    ( ) 绿色医院”创建工作要和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绿色医院”创建工作是创建首都文明县和生态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工作要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环保模范城市各项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推动生态县建设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