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办 发布时间: 2008-09-23
生态文明的概念
    所谓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的含义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从广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种文明形态表现在物质、精神、政治等各个领域,体现人类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与。从狭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