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
来源:密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11-20

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告。

 

 

 

关于密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狠抓基础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机构

 

根据北京市S">2001年我县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设政府采购中心,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实际采购业务和监管职责由采购中心具体操作。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办发[2003]7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及市、县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分设的要求,20047月,密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政府采购有关监督管理工作。2004年底,将政府采购中心划转到密云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接受委托开展集中采购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实现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二)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在几年的推广实施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尝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等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基础工作,落实各项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使政府采购事业始终沿着依法依规健康轨道发展。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立项审批制度。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内部监督,实行项目负责制、立项审批制。采购人立项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批采购方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开展招投标活动,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评标,重大项目社会公证机构监督整个开标评标过程,最终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形成层层把关、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切实保护供应商和采购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制定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避免重复招标、缩短周期、方便采购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解决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用户可选择面较小的弊端,根据《北京市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纪要》精神,我们拟定了《密云县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办公设备定点采购供应商,扩大了办公设备定点范围,增加了中标品牌及产品数量,满足了用户多样性的需求,保障了本县辖区内大小项目的所有采购人均享受统一的价格优惠,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此项工作在全市走在了前列。三是制定车辆运行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行费的使用管理,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的不合理支出,我县修定了《政府五大家及机关事务办、老干部局车辆运行费管理办法》,将车辆运行费由财政大包大揽改由使用单位分头管理,变大锅饭为分灶就餐,财政局负责审核、拨款,明确了权责,使各单位量入为出,节约了财政资金。并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保险、统一加油、统一修理、统一支付,提高车辆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四是下发《关于水务工程材料定点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水务工程材料定点采购,缩短了采购周期,规范了采购程序。五是建设统一的财政管理网络平台。与北京歌华公司密切协作,完成了财政专网建设,整合软件资源,政府采购全部在网上运行,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六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制的暂行规定》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提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水平,赢得了采购人的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对大额采购项目资金实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使供应商、监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有机结合,形成制约机制,避免了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引入公证机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我县制发《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引入公证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委托公证处,聘请法律顾问,对医疗卫生设备、教学设备等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公证,确保了采购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三是制定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为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有序竞争,我们制定了《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定点供应商供应货物的协议价格、交货时间、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和其他等五个方面履约情况实行采购验收考核,保护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采购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

 

(四)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节约资金成效显著

 

以“勤俭节约干事业”的理财观念为指导,近几年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政府采购范围逐渐扩大。我县政府采购范围由最早的单一性货物采购扩大到大型会议、农业政策兑现、水利工程等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涵盖了全县社会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二是批量批次采购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30批次增加到2006年的341批次,增长10.4倍。三是政府采购额度大幅增长。从2001年的1859万元增至200614835万元,增长7倍。6年间,我县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55371万元,累计节约资金4705万元,平均节约率8.5%

 

(五)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2006年,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成立了密云县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密云县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调研、座谈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全县64家一级预算单位、2家街道办事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预算单位采购计划滞后、采购人违规采购等行为,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了《政府采购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价高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起来。

 

二、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采购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4年荣获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一等奖,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创新先进单位,2006年在北京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市财政局吴世雄局长对密云县政府采购工作多次提出表扬。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依法采购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还需进一步扩大;三是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算未能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中,使得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滞后、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难以发挥;四是政府采购机构以及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2007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在“扩大规模、发挥功效、促进规范、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政府采购意识

 

我们要制定宣传培训计划,采取广播、报刊、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府采购意识。一是对领导干部进行采购相关理论、知识、政策的宣传与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争取各级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敬业教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升采购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三是对中介机构、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进行相关采购政策的宣传培训,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四是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调动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通过广泛开展宣传,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财政基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一是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业务特点,对于采购目录内涉及的项目,都要纳入采购预算,全面、细化200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加大公开招标力度,提高公开招标采购占整个采购支出的比重。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建立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制度,对同类采购项目统一采购,将分散的部门预算采购行为相对集中,形成集中采购规模效益;三是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立便捷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完善网络安全维护系统和网络采购体系,积极探索推行网上采购,使采购过程更加快捷,采购程序更加规范,保障系统更加安全

 

(三)努力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在全县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发挥其规模效应,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后,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依法实行政府采购。一是在抓好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基础上,拓展工程采购的范围,逐步将修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路政设施、环保、绿化、农业水利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采购批量批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二是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三是严格执行《北京市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无论是年初预算还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的预算,无论使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还是使用自筹资金、其它资金,凡是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支出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应采尽采。

 

(四)狠抓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公共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治本工程,建立起高效可靠的监督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要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重点监督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监督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正确处理废标,积极稳妥地处理供应商投诉,对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加强监管,对大的投标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制定《密云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对供应商及其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从产品价格、交货、质量、服务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量化监督考核,按季度评分汇总,对考核综合评分较低的供应商,要中止或解除相应的合同。四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引入公证机制,对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定点的确定等实行司法公证,建立行政、司法、社会、供应商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确保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财政改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对《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930,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郭瑞权代表政府所做的《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不断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扩大采购范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委员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这一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政府采购范围如何扩大到工程类支出方面,建议县政府加强调查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

 

二是政府要强化对采购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品采购招投标原则,杜绝各类不正之风,特别是在招投标和采购程序上要严格把关。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建设一支对财政资金高度负责的、廉洁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队伍。

 

 

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10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提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来的《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中委员们所提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扩大工程类项目支出范围

 

制定了宣传培训计划,采取广播、报刊、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干部群众的政府采购意识。在抓好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基础上,拓展工程采购的范围,逐步将修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路政设施、环保、绿化、农业水利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已将县水务局、市政管委、教委等9个工程项目共计4100万元纳入政府采购,新农村建设节能灯工程1990万元与农村沼气工程301万元正在采购执行之中,其他小型修缮工程也在加紧细化落实。2007年预计全年政府采购资金15500万元,预计全年资金节约额883万元,节约率为5.7%

 

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品采购招投标原则,杜绝各类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重点监督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监督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正确处理废标,积极稳妥地处理供应商投诉,对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加强监管,对大的投标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制定《密云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对供应商及其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从产品价格、交货、质量、服务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量化监督考核,按季度评分汇总,对考核综合评分较低的供应商,中止或解除相应的合同

 

四是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行政、司法、社会、供应商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

 

五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回查工作,积极构建防腐长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寓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之中,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始终,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

 

三、加强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敬业教育,培训已达300多人次,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采购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公示公告

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告。

 

 

 

关于密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狠抓基础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机构

 

根据北京市S">2001年我县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设政府采购中心,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实际采购业务和监管职责由采购中心具体操作。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办发[2003]7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及市、县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分设的要求,20047月,密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政府采购有关监督管理工作。2004年底,将政府采购中心划转到密云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接受委托开展集中采购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实现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二)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在几年的推广实施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尝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等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基础工作,落实各项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使政府采购事业始终沿着依法依规健康轨道发展。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立项审批制度。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内部监督,实行项目负责制、立项审批制。采购人立项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批采购方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开展招投标活动,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评标,重大项目社会公证机构监督整个开标评标过程,最终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形成层层把关、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切实保护供应商和采购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制定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避免重复招标、缩短周期、方便采购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解决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用户可选择面较小的弊端,根据《北京市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纪要》精神,我们拟定了《密云县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办公设备定点采购供应商,扩大了办公设备定点范围,增加了中标品牌及产品数量,满足了用户多样性的需求,保障了本县辖区内大小项目的所有采购人均享受统一的价格优惠,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此项工作在全市走在了前列。三是制定车辆运行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行费的使用管理,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的不合理支出,我县修定了《政府五大家及机关事务办、老干部局车辆运行费管理办法》,将车辆运行费由财政大包大揽改由使用单位分头管理,变大锅饭为分灶就餐,财政局负责审核、拨款,明确了权责,使各单位量入为出,节约了财政资金。并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保险、统一加油、统一修理、统一支付,提高车辆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四是下发《关于水务工程材料定点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水务工程材料定点采购,缩短了采购周期,规范了采购程序。五是建设统一的财政管理网络平台。与北京歌华公司密切协作,完成了财政专网建设,整合软件资源,政府采购全部在网上运行,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六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制的暂行规定》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提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水平,赢得了采购人的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对大额采购项目资金实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使供应商、监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有机结合,形成制约机制,避免了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引入公证机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我县制发《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引入公证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委托公证处,聘请法律顾问,对医疗卫生设备、教学设备等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公证,确保了采购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三是制定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为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有序竞争,我们制定了《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定点供应商供应货物的协议价格、交货时间、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和其他等五个方面履约情况实行采购验收考核,保护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采购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

 

(四)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节约资金成效显著

 

以“勤俭节约干事业”的理财观念为指导,近几年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政府采购范围逐渐扩大。我县政府采购范围由最早的单一性货物采购扩大到大型会议、农业政策兑现、水利工程等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涵盖了全县社会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二是批量批次采购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30批次增加到2006年的341批次,增长10.4倍。三是政府采购额度大幅增长。从2001年的1859万元增至200614835万元,增长7倍。6年间,我县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55371万元,累计节约资金4705万元,平均节约率8.5%

 

(五)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2006年,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成立了密云县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密云县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调研、座谈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全县64家一级预算单位、2家街道办事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预算单位采购计划滞后、采购人违规采购等行为,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了《政府采购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价高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起来。

 

二、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采购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4年荣获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一等奖,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创新先进单位,2006年在北京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市财政局吴世雄局长对密云县政府采购工作多次提出表扬。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依法采购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还需进一步扩大;三是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算未能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中,使得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滞后、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难以发挥;四是政府采购机构以及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2007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在“扩大规模、发挥功效、促进规范、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政府采购意识

 

我们要制定宣传培训计划,采取广播、报刊、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府采购意识。一是对领导干部进行采购相关理论、知识、政策的宣传与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争取各级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敬业教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升采购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三是对中介机构、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进行相关采购政策的宣传培训,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四是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调动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通过广泛开展宣传,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财政基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一是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业务特点,对于采购目录内涉及的项目,都要纳入采购预算,全面、细化200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加大公开招标力度,提高公开招标采购占整个采购支出的比重。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建立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制度,对同类采购项目统一采购,将分散的部门预算采购行为相对集中,形成集中采购规模效益;三是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立便捷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完善网络安全维护系统和网络采购体系,积极探索推行网上采购,使采购过程更加快捷,采购程序更加规范,保障系统更加安全

 

(三)努力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在全县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发挥其规模效应,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后,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依法实行政府采购。一是在抓好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基础上,拓展工程采购的范围,逐步将修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路政设施、环保、绿化、农业水利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采购批量批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二是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三是严格执行《北京市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无论是年初预算还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的预算,无论使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还是使用自筹资金、其它资金,凡是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支出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应采尽采。

 

(四)狠抓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公共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治本工程,建立起高效可靠的监督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要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重点监督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监督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正确处理废标,积极稳妥地处理供应商投诉,对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加强监管,对大的投标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制定《密云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对供应商及其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从产品价格、交货、质量、服务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量化监督考核,按季度评分汇总,对考核综合评分较低的供应商,要中止或解除相应的合同。四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引入公证机制,对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定点的确定等实行司法公证,建立行政、司法、社会、供应商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确保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财政改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对《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930,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郭瑞权代表政府所做的《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不断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扩大采购范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委员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这一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政府采购范围如何扩大到工程类支出方面,建议县政府加强调查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

 

二是政府要强化对采购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品采购招投标原则,杜绝各类不正之风,特别是在招投标和采购程序上要严格把关。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建设一支对财政资金高度负责的、廉洁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队伍。

 

 

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10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提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来的《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中委员们所提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扩大工程类项目支出范围

 

制定了宣传培训计划,采取广播、报刊、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干部群众的政府采购意识。在抓好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基础上,拓展工程采购的范围,逐步将修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路政设施、环保、绿化、农业水利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已将县水务局、市政管委、教委等9个工程项目共计4100万元纳入政府采购,新农村建设节能灯工程1990万元与农村沼气工程301万元正在采购执行之中,其他小型修缮工程也在加紧细化落实。2007年预计全年政府采购资金15500万元,预计全年资金节约额883万元,节约率为5.7%

 

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品采购招投标原则,杜绝各类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重点监督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监督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正确处理废标,积极稳妥地处理供应商投诉,对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加强监管,对大的投标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制定《密云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对供应商及其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从产品价格、交货、质量、服务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量化监督考核,按季度评分汇总,对考核综合评分较低的供应商,中止或解除相应的合同

 

四是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行政、司法、社会、供应商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

 

五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回查工作,积极构建防腐长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寓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之中,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始终,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

 

三、加强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敬业教育,培训已达300多人次,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采购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公示公告

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告。

 

 

 

关于密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我县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狠抓基础工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廉政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机构

 

根据北京市S">2001年我县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设政府采购中心,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实际采购业务和监管职责由采购中心具体操作。2003年《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后,根据《政府采购法》、国办发[2003]74号《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及市、县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构分设的要求,20047月,密云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政府采购有关监督管理工作。2004年底,将政府采购中心划转到密云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接受委托开展集中采购业务。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实现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二)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在几年的推广实施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尝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等各项法规、制度,加强基础工作,落实各项政策,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使政府采购事业始终沿着依法依规健康轨道发展。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立项审批制度。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加强内部监督,实行项目负责制、立项审批制。采购人立项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批采购方式,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开展招投标活动,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评标,重大项目社会公证机构监督整个开标评标过程,最终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形成层层把关、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切实保护供应商和采购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制定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避免重复招标、缩短周期、方便采购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解决定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种单一、用户可选择面较小的弊端,根据《北京市政府采购联席会议纪要》精神,我们拟定了《密云县办公设备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办公设备定点采购供应商,扩大了办公设备定点范围,增加了中标品牌及产品数量,满足了用户多样性的需求,保障了本县辖区内大小项目的所有采购人均享受统一的价格优惠,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此项工作在全市走在了前列。三是制定车辆运行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行费的使用管理,有效控制车辆运行费的不合理支出,我县修定了《政府五大家及机关事务办、老干部局车辆运行费管理办法》,将车辆运行费由财政大包大揽改由使用单位分头管理,变大锅饭为分灶就餐,财政局负责审核、拨款,明确了权责,使各单位量入为出,节约了财政资金。并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保险、统一加油、统一修理、统一支付,提高车辆管理的透明度,促进了廉政建设。四是下发《关于水务工程材料定点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水务工程材料定点采购,缩短了采购周期,规范了采购程序。五是建设统一的财政管理网络平台。与北京歌华公司密切协作,完成了财政专网建设,整合软件资源,政府采购全部在网上运行,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六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负责制的暂行规定》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提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水平,赢得了采购人的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对大额采购项目资金实行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全过程监督,使供应商、监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有机结合,形成制约机制,避免了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引入公证机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我县制发《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引入公证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委托公证处,聘请法律顾问,对医疗卫生设备、教学设备等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公证,确保了采购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三是制定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为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有序竞争,我们制定了《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定点供应商供应货物的协议价格、交货时间、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和其他等五个方面履约情况实行采购验收考核,保护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采购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

 

(四)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节约资金成效显著

 

以“勤俭节约干事业”的理财观念为指导,近几年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政府采购范围逐渐扩大。我县政府采购范围由最早的单一性货物采购扩大到大型会议、农业政策兑现、水利工程等货物、工程、服务项目,涵盖了全县社会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二是批量批次采购逐年增加。从2001年的30批次增加到2006年的341批次,增长10.4倍。三是政府采购额度大幅增长。从2001年的1859万元增至200614835万元,增长7倍。6年间,我县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55371万元,累计节约资金4705万元,平均节约率8.5%

 

(五)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2006年,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成立了密云县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密云县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调研、座谈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全县64家一级预算单位、2家街道办事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预算单位采购计划滞后、采购人违规采购等行为,进行了认真整改,制定了《政府采购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依法办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价高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起来。

 

二、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采购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4年荣获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一等奖,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创新先进单位,2006年在北京市财政工作会议上,市财政局吴世雄局长对密云县政府采购工作多次提出表扬。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依法采购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还需进一步扩大;三是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预算未能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中,使得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滞后、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难以发挥;四是政府采购机构以及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2007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在“扩大规模、发挥功效、促进规范、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政府采购意识

 

我们要制定宣传培训计划,采取广播、报刊、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府采购意识。一是对领导干部进行采购相关理论、知识、政策的宣传与培训,提高他们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认识,争取各级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敬业教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升采购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三是对中介机构、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进行相关采购政策的宣传培训,规范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四是利用新闻、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调动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通过广泛开展宣传,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财政基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一是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业务特点,对于采购目录内涉及的项目,都要纳入采购预算,全面、细化2008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加大公开招标力度,提高公开招标采购占整个采购支出的比重。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建立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制度,对同类采购项目统一采购,将分散的部门预算采购行为相对集中,形成集中采购规模效益;三是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立便捷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政府采购的执行效率;完善网络安全维护系统和网络采购体系,积极探索推行网上采购,使采购过程更加快捷,采购程序更加规范,保障系统更加安全

 

(三)努力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在全县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发挥其规模效应,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后,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依法实行政府采购。一是在抓好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基础上,拓展工程采购的范围,逐步将修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路政设施、环保、绿化、农业水利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采购批量批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的具体模式和机制;二是有效整合政府采购资源,采取上下联动,实现供应商库、评审专家库等采购资源的共享,扩大其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和规模;三是严格执行《北京市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无论是年初预算还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的预算,无论使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还是使用自筹资金、其它资金,凡是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支出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应采尽采。

 

(四)狠抓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公共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治本工程,建立起高效可靠的监督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因此,要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重点监督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监督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正确处理废标,积极稳妥地处理供应商投诉,对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加强监管,对大的投标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制定《密云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加强对供应商及其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从产品价格、交货、质量、服务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量化监督考核,按季度评分汇总,对考核综合评分较低的供应商,要中止或解除相应的合同。四是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引入公证机制,对重点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定点的确定等实行司法公证,建立行政、司法、社会、供应商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确保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财政改革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使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对《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930,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郭瑞权代表政府所做的《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不断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扩大采购范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委员们提出如下意见:

 

一是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这一改革措施的宣传和落实力度,政府采购范围如何扩大到工程类支出方面,建议县政府加强调查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

 

二是政府要强化对采购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品采购招投标原则,杜绝各类不正之风,特别是在招投标和采购程序上要严格把关。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建设一支对财政资金高度负责的、廉洁的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队伍。

 

 

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10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提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来的《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中委员们所提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扩大工程类项目支出范围

 

制定了宣传培训计划,采取广播、报刊、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干部群众的政府采购意识。在抓好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的基础上,拓展工程采购的范围,逐步将修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路政设施、环保、绿化、农业水利工程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已将县水务局、市政管委、教委等9个工程项目共计4100万元纳入政府采购,新农村建设节能灯工程1990万元与农村沼气工程301万元正在采购执行之中,其他小型修缮工程也在加紧细化落实。2007年预计全年政府采购资金15500万元,预计全年资金节约额883万元,节约率为5.7%

 

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商品采购招投标原则,杜绝各类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督,重点监督采购目录的执行情况,监督采购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依法正确处理废标,积极稳妥地处理供应商投诉,对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加强监管,对大的投标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制定《密云县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办法》,对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实行日常检查和考核,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加强对供应商及其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密云县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对供应商实行考核制度,从产品价格、交货、质量、服务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量化监督考核,按季度评分汇总,对考核综合评分较低的供应商,中止或解除相应的合同

 

四是加大对政府采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行政、司法、社会、供应商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

 

五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回查工作,积极构建防腐长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寓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之中,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始终,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

 

三、加强职业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对采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敬业教育,培训已达300多人次,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化水平,提升采购队伍整体业务素质。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