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七)
来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09-14

 

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布。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2007726在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县环保局局长   郑中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密云县环境质量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198912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环保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县在宣传 、贯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环保法》中各项规定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20015月我县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县,20049月通过了市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2006年,全县地表水体保持国家地表水二类水体标准,全市监测有水河段81个,达标的有28个,占34.6%,我县河段6个,达标率100%,占全市达标河段的21.4%;县城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275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75.3%,名列全市第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4分贝,好于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类功能区限值;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68.7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率49.9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25%。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市上游水平。

 

 

 

二、贯彻实施《环保法》的基本情况

 

 

 

密云县是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同时又是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长期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着眼首都未来发展对水源和环境的高标准要求,切实履行高质量保护水源和环境的特殊职责,指导思想经历了三次转变,从《环保法》实施伊始的“举保水旗,吃环境so-hansi-font-family: 新宋体">坚持保水、富民、强县相统一,到“十五”期间的实施首都水源区发展战略,走环境立县、引进强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之路,特别是2005年以来,县政府创新思路,从切实履行保水职责和落实生态涵养发展区功能定位出发,依托多年保水形成的环境优势,在全市率先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奋斗目标,环境保护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县环境保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ansi-font-family: 新宋体; mso-bidi-font-weight: bold">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县四大平台。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密云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始终坚持环境与发展同时考虑,综合决策,两年来,县政府召开的58次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议,其中有52次涉及环保和生态工作内容。今年初,县政府又制定出台了《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县政府认真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努力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本地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呈现了跳跃式的提升。

 

 

 

(一)国家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状况整体提升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国家生态县建设领导组,设立了创建生态县工作办公室2005325,县政府组织召开了迎奥运创建国家生态县动员大会,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全面掀起创建国家生态县的热潮。200632日又组织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会议,对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两年来,围绕“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全面铺开,重点推进;科学指导,有序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明确责任,完善机制;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国家生态县建设进展顺利,基本实现阶段性目标。国家生态县创建对环境建设的贡献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如期实现,县城面貌焕然一新。围绕创卫各项任务目标,全县组织了若干大规模行动灭鼠、灭蚊蝇蟑,切断疾病传播途径,为居民健康提供了安全保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建设,为市民打造了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20067月,灭鼠、灭蚊蝇蟑工作通过市爱卫会考核8月份创卫整体工作通过市爱卫会综合验收11月份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验收,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

 

 

 

2.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标,创建活动正向深化展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国现阶段对一个城市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及环境建设的综合能力、发展水平的最高评价,是一个城市的品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创建国家生态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我县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我县生态县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2005531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密云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创模工作。两年来,对照创模指标,我们以“蓝天碧水降噪音,绿化净化创文明”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缔小型分散燃煤锅炉23台,扩大集中连片供热面积866万平方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县城燃用天然气用户达到26995户;在县城主要交通道路及学校等敏感地区设立禁止鸣笛警示牌23块。开展绿色人居环境工程,有62个单位达到考核标准,被授予绿色称号。其中绿色文明社区13个,绿色学校28个,绿色商场3个,绿色医院5个,绿色景区5个,绿色饭店8个。此外,还有1401个家庭被授予绿色家庭。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目前,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已基本达到的考核标准,各项创建工作正向深化展开。

 

 

 

3.建设文明生态新农村,农村环境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文明生态新农村建设,让全县农民改变了长期以来传统的生活方式,同城里人一样充分享受到了创建生态县带来的成果,生活质量发生了质的变化。以治理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脏乱为突破口,县政府投资6447.8万元,清除垃圾4.77万吨,清理乱堆乱放10.29万立方米,拆除私搭乱建6.99万平方米,完成改厕4.3412万户,农村卫生状况根本改观;推广使用新能源,新建沼气池176个,节能吊炕1.61万铺,装太阳能热水器1.8万户,使新能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所有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并进一步向自然村延伸;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58.8%;推进和完善164.1万亩的生态林管护补偿机制,建立了7687人的生态林管护队。6个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建设顺利推进。基本达到“三治五化”及“暖起来、亮起来、循环起来”的目标要求。到2006年底,已有8个乡镇126个村通过了市农委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验收,今年底,还将有9个乡镇102个村达到验收标准。文明生态新农村建设,让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人民群众有目共睹,拍手称快,从心底感谢党,感谢政府。

 

 

 

⒋全民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县政府扎实开展了《环保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县电视台设立“生态经济一刻钟”栏目,创办《生态密云报》,印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知识问答》宣传手册,组织开展了“创建生态县建新农村百村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呼唤绿色”、保护生物多样性主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使《环保法》及生态知识宣传教育深入社区、深入农村、走进千家万户,使大家在创建活动中普遍受到了一次《环保法》及生态知识教育,全民的环保法律意识、环境意识明显提升。

 

 

 

(二)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

 

 

 

1.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审批、监督,严格控制新污染。严格控制新污染,是环境保护的源头性工作。按照“不欠新帐,多还旧帐”和“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的原则,严格环境准入,2004年至2006年,环保局共受理申请建设项目2583个。其中批准2486个,填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20个,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149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2066个,函复意见251个,对法规禁止或污染严重的97个依法未予批准。为确保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县环保局??,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了全程的监督管理。三年内,先后对19个违反规定建设项目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和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通知书,为600个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办理了验收手续,验收率、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

 

 

 

 2.认真落实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积极控制和治理城市大气污染。为更好地落实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自2003年起,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召开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市政管委、建委、环保局、城管监察大队等单位行政一把手参加的环保工会议,总结前一年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对本年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对各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任务进行分解,由县政府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签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为了加大监管力度,县环保局抽调6名执法人员,组建了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组,专门负责县城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为确保责任书各项任务得到落实,由环保局牵头,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城管监察大队组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坚持每天对县城地区大气污染情况进行督查。

 

 

 

加强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按照刘琪书记提出的“五个100%”要求,环保局对县城地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和详细调查,建立了工地台帐。三年来,建委、环保、城管相互配合,共检查、复查施工工地2261个,发放告知书557份,依法处罚违章12起,罚款8.25万元。针对秋冬季节污染日较多的特点,制定了《县城地区秋冬季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工地”创建活动。

 

 

 

加强了交通干线扬尘的治理。城管监察大队加强了运输车辆泄露遗撒和车轮带泥上路行驶的管理,共纠正违章1186起,罚款82.12万元。县政府出资购置机扫车和洒水车,由环卫部门、园林部门在城区主要交通干线和公园等重点地区道路进行洒水、采用机扫作业,防止扬尘,使县城内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了30%以上。

 

 

 

加强了煤烟污染的控制与监督检查。近年来,环保局加强了对燃煤锅炉的监督性监测,累计监测、复测燃煤锅炉100余台,其中38台超标锅炉被限期治理,5家预期未达标单位被罚款处罚;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共消减小型燃煤锅炉150座。推行集中连片供暖,科学编制《密云新城供热工程规划》??中、城西南、城南、5个集中供热中心,目前,城东北、城西北两个供热中心已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市发改委支持资金1.85亿元已经到位,有关单位正在抓紧筹建之中。对县城地区燃煤锅炉冒黑烟、煤堆、灰堆覆盖、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加大了餐饮业油烟的治理力度,凡新建餐饮业一律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治理,确保油烟排放稳定达标。加强煤制品的监督检查,每年冬季都要对县城地区用煤单位落实《低硫优质煤质量保证书》及进货渠道进行检查,抽测煤样,对不符合规定和超标用煤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城管监察大队加强了露天烧烤的监督管理,共查处违章878起,暂扣烧烤设工具755件。认真开展了秸秆禁烧的执法检查。禁烧率达到了100%

 

 

 

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检查。每天有执法人员上路对县城周边密溪路、新北路、果园路及101国道主要路段上行驶的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柴油公交车、货运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车辆1.177万辆,限期治理382辆,处罚0.4774万起,罚款33.13万元;加强了对机动车检测场监督管理,共核发环保标志5.8403万张,其中黄标2.7362张,绿标3.1041张;加强了对外埠进京车辆尾气检测,共抽检4.457万辆,其中0.7192万辆尾气超标车辆被依法劝返。对车用油品质量加强了监督检查。

 

 

 

通过严格监督管理,近年来县城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逐年提高。从2003年的 67.9%2004年的68.3%2005年的72%,到2006年达75.3%3年上升了7.4个百分点。

 

 

 

3.加强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为了加强对县城自来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县政府于1998年制定了《密云县城自来水井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于2002年制定了《密云县卫星城和十里堡中心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对策》,并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了城镇污水的集中处理。按照城镇等级,分中心城市、重点镇、特色镇、一般镇四个等级标准,加快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有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日处理污水能力4.98万吨,有8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正在规划建设之中。结合生态文明村建设,已有28个村建设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累计日处理能力0.1062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县城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81%,全县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了73%,其中处理达标率达到了49.96%,各项指标在全市均处于领先位置。

 

 

 

加强了城镇生活垃圾、粪便的集中处置。2001年,县政府投资1200万元,建设了县城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200吨。今年,又投资3810万元,启动了县城垃圾填埋场二期,日处理能力达300吨,预计年底前可竣工交付使用。投资?粪便消纳站,日处理粪便能力达200吨。全县18个乡镇全部设置了镇级环卫所。县、镇两级财政平均分担添置设施的费用,在18个乡镇设置地埋式密闭垃圾大箱227个,设置垃圾桶8039个,配备垃圾运输车69辆,村级保洁员1653人。2005年底开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开始运行。2006年,全县生活垃圾产生总量7.3万吨,生活垃圾处理总量7.0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25%

 

 

 

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县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污水的总排口,能否达标排放,直接关系城市地下水源的安全,是饮用水源保护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县环保局在加强对市、县级重点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县污水处理厂排水长期超标的管理,依法责令其安装了流量和化学耗氧量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水处理厂工艺本身不能满足效率要求问题,县政府投资9500万元进行工艺改造,建设再生水厂,将出水水质处理达到中水标准后,作为潮白河景观及周边乡镇农业灌溉用水。目前,该项改造工程已完成投入使用。针对县污水处理厂覆盖企业超标排污、违法排污,来水严重超标问题,重点加强了对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监管,200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乳品厂等12家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整改或罚款处罚。通过严格依法管理,县污水处理厂排水超标问题已基本解决。

 

 

 

4.依法加强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于2002年制定了《密云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管理办法》、《密云县环境噪声功能区四至及执行标准》,并认真组织了实施。按照《密云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了新建项目噪声污染的控制;依法限期治理了一批严重污染扰民的超标噪声源;有计划地开展了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在县城4个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别安装了环境噪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建成噪声达标区面积10.74平方公里。目前,县城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已达到65.9%。为了创造安静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建委、城管、环保、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了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矿业管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县环保局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各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环保法》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职责,加大了非法矿业的监管。

 

 

 

2001年,县政府关闭了全县135个铁矿采矿点、选矿场35家、石灰石厂14家、金矿点8家(约40个矿坑)、透辉石厂3家、砂石料场16家,以后每年都保持高压态势,不间断的开展整治盗采盗运铁矿石、砂石料的行动。

 

 

 

20051022,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运输矿产打击非法开采运输矿产资源行为的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机构,确定了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制定了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县政府从环保局、国土分局、公安局等单位及有关乡镇抽调192人组建密云县矿资源执法队,设立8处矿产资源检查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检查和机动执法巡查。目前,通过开展整治行动,杜绝了大型机械非法开采运输现象,有效遏制了一锹一式开采,涵养首都饮用水源,保护密云水库周边生态环境。

 

 

 

2006年,针对剥岩石料加工企业粗放生产经营带来的污染环境等综合问题,县政府制定了《关于依法治理整顿剥岩石料加工企业的工作方案》,经过一年时间的治理整顿,43家剥岩石料加工厂及相关企业,现已关闭14家;已起诉法院,正在履行司法程序的有16家;矿山公司所属矿山经营企业予以保留4家,其余9家,正在依法处理。

 

 

 

有计划地开展了废弃矿石、砂石料开采点的复土、复垦工作。在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大漕村、兵马营村实施了废旧矿区复土、复垦工程,复垦总面积1346亩。 实施了砂石坑的复土、复垦工作,共涉及五个乡镇,总复垦面积4893亩。

 

 

 

冶金矿山公司转变经营理念,确立“生态开采、循环利用、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累计投入两亿多元,用于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使行业生产步入绿色、环保、可持续的健康轨道,生态矿山建设成为生态县建设的亮点工程。其中首云铁矿按照建设矿山公园目标,进行了矿区绿化美化,道路改造,对采矿场、排石场、尾矿库进行生态修复,建成了矿山遗址公园,绿色矿山已基本形成,矿山旅游具备了开放条件。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环保法》,不断深化实施首都水源区发展战略,创建国家生态县,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确保了我县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但与首都重要饮用水源地的要求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定位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镇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行管理、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需要建立配套制度,以便执法部门监管;乡镇垃圾转运站实为垃圾填埋场,转运站亟待配套建设;镇村垃圾收集处理费用需要制度保障。

 

 

 

(二)大气环境质量距生态县验收指标还存在差距。生态县要求的大气环境指标为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达到80%,目前我们还相差4.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县城西南部近年土地沙化问题越来越严重,成为扬尘的主要来源;县城区域小型分散锅炉房数量多,餐饮企业使用燃煤炉灶势头有所反弹,夏季存在露天烧烤等问题,导致污染物低空排放;建筑施工工地前期及尾工阶段管理亟待加强。

 

 

 

(三)商业、餐饮业、娱乐服务业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呈上升趋势。

 

 

 

(四)对于因非法开采铁矿石、砂石料造成的生态植被破坏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恢复力度。

 

 

 

四、密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及近期采取的措施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保护水源、增强实力”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生态涵养发展区职责,坚持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宗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和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构建生态、富裕、和谐密云;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落实全社会环保责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把密云建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北京市东部发展带上极具吸引力的休闲之都。

 

 

 

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具体工作:

 

 

 

(一)全面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市政府的建议,密云县创建国家生态县争取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实现创建目标。目前,县政府已成立了7个分指挥部,各指挥部正在按照总体安排意见,筹备有关材料,迎接专家组的调研、市环保部门的初验,确保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之前通过国家生态县验收。

 

 

 

(二)做好县城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根据《密云新城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饮用水源规划,对在用及规划建设的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并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

 

 

 

(三)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责令废水排放重点污染源单位安装流量和化学耗氧量在线监测设备。年底前,日排水量在100吨以上的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安装,并与环保局联网。

 

 

 

(四)加快城市集中供热体系建设。加紧密云新城东北、西北两个集中供热体系建设,争取明年竣工投入使用。

 

 

 

(五)加快乡镇垃圾转运站建设。投资1170万元,在5个乡镇(太师屯镇、不老屯镇、溪翁庄镇、巨各庄镇、西田各庄镇)建设垃圾转运站,使全县各乡镇的生活垃圾真正实现“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收集处理模式。

 

 

 

(六)加强对商业、餐饮业、娱乐服务业噪声、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近期县政府将召集公安、工商、环保、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

 

 

 

(七)加快县城西南部沙化土地、砂石料坑整治。结合潮河治理和京承高速公路二期沿线环境整治,县政府上半年已正式启动潮河二期治理、潮河公园、京承高速路两侧绿化及砂石坑生态治理工程。

 

 

 

(八)继续治理整顿剥岩石料加工企业。通过注销执照、中止供料合同、依法责令关闭等多种管道,解决除矿山企业所属4家以外的全部剥岩石料加工企业污染问题。

 

 

 

(九)深入开展“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工作。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节能降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认真编制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十)进一步深化《环保法》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保护环境是全民族的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县政府将进一步通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环境保护理念,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在全县上下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726,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委员们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县政府近几年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全面情况,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建国家生态县战略的确立,是贯彻执行《环保法》最集中的体现。2005年以来,县政府从密云县情出发,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坚持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全市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生态经济建设,各项指标实现了健康快速增长,全面启动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建设,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以及今年创建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基本达标等成果,着力打造“生态密云、休闲之都”这一区域品牌,既将实现国家生态县这一战略目标。二是城乡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都上了新台阶。随着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生态保护状况整体提升。镇村生活环境发生了根本改观。农村实现了村村通,实现了干净、整齐、路畅、村绿、建制的标准,治理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脏乱的投入机制和管理体系已基本成形。到2006年底,8个乡镇126个村通过了市农委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验收。今年年底又将有9个乡镇,102个村达到验收标准,生态村建设促进了城乡环境的优化和生态保护。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确保了我县各项环境指标创优。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各项规定,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由此我县的环境质量得到不断的改善和提高,破坏环境以及不依法办事的现象得到了扼制。2006年,二类地表水体全县达标,县城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了75.3%,名列全市第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率49.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96.2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68.75%,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市上游水平。对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进行环境影响审批。三年来,共受理申请项目2583个,对法规禁止或污染严重的97个项目依法未予批准,对已批建的项目实施了全程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使全县的环境质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但也存在着许多的矛盾和问题。针对问题委员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于我县是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同时又是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我们创建全国卫生县,环保模范城,实现国家生态县建设目标,就需要全民具备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所以要继续《环保法》的普及和宣传,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要动员全县人民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不断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碧水”远景规划,保障人体健康,创造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要突出地下饮用水源的保护。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都在潮白河河套,都在县城地区饮用水的源头,地下水如果造成污染,有时会是毁灭性的。地下水采水区的保护形势非常严峻。建议政府尽快引进垃圾焚烧项目及设备,要从保护生态,保护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舍得投资,把这个项目引进并建设好。

 

 

 

三、县政府要建立环境保护的投入机制,要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科学监控水平,逐步推进环境指标的公开、公示,增加透明度。搭建社会监控平

 

 

 

四、县人大已组织代表对过去矿山乱采形成的废旧矿坑恢复治理进行了视察,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向市争取资金治理了一些,但就全县面上看,矿山剥岩石料加工企业的整顿、矿坑填埋治理,恢复利用,恢复植被等工作量还相当大,建议县政府做出规划,提出恢复治理标准和要求,理顺资金投入渠道,逐年投入,逐年治理,利用二至三年时间,将已形成的废旧矿坑、砂石开采场等,全面完成综合治理恢复生态。

 

 

 

五、生态县建设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议着重解决好几个环境治理的主要问题:

 

 

 

1、大气污染治理问题。西南部沙化地、西北部矿区的风沙扬尘、道路及工地扬尘、供暖燃煤锅炉过多、餐饮业的油烟废气排放、露天烧烤等问题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规划,逐年实施,严格管理,以确保市下达的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气达到80%

 

 

 

2、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问题。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督查,健全在线监测网络:另一方面要全面做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执法督查到位。另外,调研中县人大代表反映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所属的县污水处理厂与私人签约私运污水厂淤泥乱倾倒,造成新的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因这种淤泥中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极易污染地下水源,应妥善协调处理好。

 

 

 

3、“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建设问题。目前,库南几个乡镇已基本实现,形成了一套管理办法,库北乡镇由于环卫设施少,镇运输路途远等因素,大多都是村收集、镇运输并自建垃圾填埋厂进行了处理,镇、村运行费用压力也较大,体系投入机制和运行管理体制尚不健全。鉴于此,建议成立全县环卫管理中心,做好综合的、全面的、科学的体系建设规划,健全运行管理机制,统筹管理城乡垃圾处理工作。

 

 

 

 

 

 

 

 

 

                 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8月5

 

 

 

 

 

 

 

 

 

 

 

 

密云县人民政府

 

 

 

对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研处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到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来的《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中委员们所提建议,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继续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问题

 

 

 

今后,每年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的环保专项宣传活动,并将宣传费用列入财政预算。要通过县电视台“法制园地”栏目、社区宣传橱窗、中小学生演讲比赛、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继续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环境保护理念,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觉性。鼓励社会公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在全县上下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破坏环境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团结执法”。要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县,深化完善环境保护执法责任制,通过实施分区分片管理,细化执法责任,以增强环保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职业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及环保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及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关于突出地下饮用水源保护问题

 

 

 

责成县环保局将对全县地下饮用水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提供准确数据。高度重视县污水处理厂、县垃圾填埋场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地下饮用水源水质个别指标恶化趋势问题,为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正在组织编制《密云县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计划于年底前编制完成。该规划将对县城自来水厂地下水源地、巨各庄镇沙厂水库地表饮用水源地,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依法加强保护。近期将加快垃圾填埋场新址征地进度,争取早日启用新场,力争在2008年年底之前关闭封存旧场。已将建设县城垃圾焚烧场列入《密云新城总体规划》,今年7月份,王广双副县长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县城垃圾焚烧场建设进行了考察调研,并向县政府常务会议做了汇报。目前,有关部门正积极争取市发改委资金支持,??焚烧场建设。

 

 

 

三、关于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科学监控水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督问题

 

 

 

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县,已经建立环境保护的投入机制,将环境保护的投入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列支财政收入的10%5000余万元),用于全县的环境建设。今后,继续坚持将环境保护的投入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目前,我县已经建成两个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地表水质量自动监测站、4个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在县环保局已建成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中心。下一步,将结合实施北京重要地表span>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监测子站,进一步提高科学监控水平。同时,对现有自动监控中心设备进行改造,与交通、城管监视设备实现资源共享。

 

 

 

聘请社会监督员是公众参与环保的一种重要形式。从2004年开始,每年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居委会主任和退休职工中聘请30名环境特邀监督员,参与环境监督。今后,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进一步深化社会监督工作。

 

 

 

四、关于废旧矿坑、砂石开采场综合治理恢复生态问题

 

 

 

我县废弃矿坑治理已经纳入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规划。根据规划,市园林绿化局下达了密云县2007年完成治理试点150亩、2008年完成6000亩的治理任务。今年150亩试点工程已上报市园林绿化局,等待审批。2008年治理工程也已开始进行地块测绘工作,正聘请达华投资咨询公司进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有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开采运输矿产资源行为的力度,强制非法开采者对其非法开采的矿坑进行生态恢复。

 

 

 

五、关于生态县建设过程中,应着重解决好的几个环境治理问题

 

 

 

(一)关于大气污染治理问题。

 

 

 

针对县城西南部沙化地、西北部矿区的风沙扬尘问题,结合密云新城环境建设,已启动潮河治理和京城高速公路二期沿线绿化及砂石坑生态治理工程,计划年底前完成。结合新城园林绿化工作,将启动潮河公园建设工程。目前,潮河公园建设规划已通过县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正在抓紧办理立项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针对道路及工地扬尘、餐饮业的油烟废气排放、露天烧烤等问题,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加强对道路遗撒、施工工地扬尘、露天烧烤大排档的整治。计划在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集中开展对施工工地裸露渣土、裸露地面的执法检查;在冬季停止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道路泄露遗撒的日常执法检查,减少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道路泄露遗撒和扬尘污染。针对供暖燃煤锅炉过多问题,已制定了《密云新城集中供热体系建设规划》,并开始实施。目前,密云新城东北、西北两个集中供热体系正在建设中,计划明年竣工投入使用。密云新城城中集中供热体系已经市环保局批准,城西集中供热体系也在报批之中。

 

 

 

(二)关于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问题。

 

 

 

环保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经积极协调,县重点排水大户北京青岛啤酒三环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污问题,现已落实治理方案,企业正着手建设污水处理站,计划年底之前投入运行;已对11家排水大户发出限期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通知,对县污水处理厂3个来水口、1个出水口加装流量计和COD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年底前投入使用。对企业节水节能减排工作,县政府制定了《密云县20072010年节能降耗计划》和《密云县2007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下一步将认真抓好计划的实施工作。

 

 

 

(三)关于县污水处理厂淤泥乱倾倒,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拟责成县污水处理厂对污泥按危险固废送市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

 

 

 

(四)关于成立全县环卫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问题。

 

 

 

拟研究成立环卫管理中心。年内要加快和完善全县“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快5个乡镇(太师屯镇、不老屯镇、溪翁庄镇、巨各庄镇、西田各庄镇)垃圾压缩转运站的建设,确保10月份投入运行,实现全县镇村垃圾全部清运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二是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市县两级投资配齐镇村垃圾桶(箱)及垃圾运输车辆,改变目前因设施不足造成垃圾积存现象;三是加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治理力度,对现存的80个(61个已关闭,19个在运行)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全部用黄土覆盖并进行绿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特此报告。

 

 

 

 

 

 

 

 

 

二○○七年九月七日

 

 

 

 

 

 

 

 

 

 

 

 

 

 

 

 

 

公示公告

 

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向社会公布。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2007726在密云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上

 

 

 

县环保局局长   郑中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密云县环境质量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198912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环保法》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县在宣传 、贯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环保法》中各项规定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20015月我县被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县,20049月通过了市环保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2006年,全县地表水体保持国家地表水二类水体标准,全市监测有水河段81个,达标的有28个,占34.6%,我县河段6个,达标率100%,占全市达标河段的21.4%;县城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275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75.3%,名列全市第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3.4分贝,好于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一类功能区限值;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68.7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率49.9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6.25%。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市上游水平。

 

 

 

二、贯彻实施《环保法》的基本情况

 

 

 

密云县是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同时又是首都生态涵养发展区。长期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着眼首都未来发展对水源和环境的高标准要求,切实履行高质量保护水源和环境的特殊职责,指导思想经历了三次转变,从《环保法》实施伊始的“举保水旗,吃环境so-hansi-font-family: 新宋体">坚持保水、富民、强县相统一,到“十五”期间的实施首都水源区发展战略,走环境立县、引进强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之路,特别是2005年以来,县政府创新思路,从切实履行保水职责和落实生态涵养发展区功能定位出发,依托多年保水形成的环境优势,在全市率先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县的奋斗目标,环境保护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县环境保护迈上了一个新台阶。ansi-font-family: 新宋体; mso-bidi-font-weight: bold">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县四大平台。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密云县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在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始终坚持环境与发展同时考虑,综合决策,两年来,县政府召开的58次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议,其中有52次涉及环保和生态工作内容。今年初,县政府又制定出台了《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在日常工作中,县政府认真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努力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本地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呈现了跳跃式的提升。

 

 

 

(一)国家生态县建设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状况整体提升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国家生态县建设领导组,设立了创建生态县工作办公室2005325,县政府组织召开了迎奥运创建国家生态县动员大会,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全面掀起创建国家生态县的热潮。200632日又组织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会议,对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两年来,围绕“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全面铺开,重点推进;科学指导,有序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明确责任,完善机制;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国家生态县建设进展顺利,基本实现阶段性目标。国家生态县创建对环境建设的贡献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如期实现,县城面貌焕然一新。围绕创卫各项任务目标,全县组织了若干大规模行动灭鼠、灭蚊蝇蟑,切断疾病传播途径,为居民健康提供了安全保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建设,为市民打造了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20067月,灭鼠、灭蚊蝇蟑工作通过市爱卫会考核8月份创卫整体工作通过市爱卫会综合验收11月份通过全国爱卫会的考核验收,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

 

 

 

2.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基本达标,创建活动正向深化展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我国现阶段对一个城市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及环境建设的综合能力、发展水平的最高评价,是一个城市的品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创建国家生态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我县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我县生态县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2005531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密云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创模工作。两年来,对照创模指标,我们以“蓝天碧水降噪音,绿化净化创文明”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缔小型分散燃煤锅炉23台,扩大集中连片供热面积866万平方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县城燃用天然气用户达到26995户;在县城主要交通道路及学校等敏感地区设立禁止鸣笛警示牌23块。开展绿色人居环境工程,有62个单位达到考核标准,被授予绿色称号。其中绿色文明社区13个,绿色学校28个,绿色商场3个,绿色医院5个,绿色景区5个,绿色饭店8个。此外,还有1401个家庭被授予绿色家庭。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目前,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已基本达到的考核标准,各项创建工作正向深化展开。

 

 

 

3.建设文明生态新农村,农村环境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文明生态新农村建设,让全县农民改变了长期以来传统的生活方式,同城里人一样充分享受到了创建生态县带来的成果,生活质量发生了质的变化。以治理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脏乱为突破口,县政府投资6447.8万元,清除垃圾4.77万吨,清理乱堆乱放10.29万立方米,拆除私搭乱建6.99万平方米,完成改厕4.3412万户,农村卫生状况根本改观;推广使用新能源,新建沼气池176个,节能吊炕1.61万铺,装太阳能热水器1.8万户,使新能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所有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并进一步向自然村延伸;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58.8%;推进和完善164.1万亩的生态林管护补偿机制,建立了7687人的生态林管护队。6个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建设顺利推进。基本达到“三治五化”及“暖起来、亮起来、循环起来”的目标要求。到2006年底,已有8个乡镇126个村通过了市农委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验收,今年底,还将有9个乡镇102个村达到验收标准。文明生态新农村建设,让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人民群众有目共睹,拍手称快,从心底感谢党,感谢政府。

 

 

 

⒋全民的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县政府扎实开展了《环保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县电视台设立“生态经济一刻钟”栏目,创办《生态密云报》,印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知识问答》宣传手册,组织开展了“创建生态县建新农村百村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呼唤绿色”、保护生物多样性主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使《环保法》及生态知识宣传教育深入社区、深入农村、走进千家万户,使大家在创建活动中普遍受到了一次《环保法》及生态知识教育,全民的环保法律意识、环境意识明显提升。

 

 

 

(二)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

 

 

 

1.依法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影响审批、监督,严格控制新污染。严格控制新污染,是环境保护的源头性工作。按照“不欠新帐,多还旧帐”和“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的原则,严格环境准入,2004年至2006年,环保局共受理申请建设项目2583个。其中批准2486个,填报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20个,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149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2066个,函复意见251个,对法规禁止或污染严重的97个依法未予批准。为确保建设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县环保局??,对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了全程的监督管理。三年内,先后对19个违反规定建设项目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和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通知书,为600个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办理了验收手续,验收率、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

 

 

 

 2.认真落实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任务,积极控制和治理城市大气污染。为更好地落实北京市控制大气污染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指标,自2003年起,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召开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市政管委、建委、环保局、城管监察大队等单位行政一把手参加的环保工会议,总结前一年大气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对本年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对各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任务进行分解,由县政府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签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为了加大监管力度,县环保局抽调6名执法人员,组建了防治大气污染工作组,专门负责县城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为确保责任书各项任务得到落实,由环保局牵头,政府督查室、监察局、城管监察大队组成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坚持每天对县城地区大气污染情况进行督查。

 

 

 

加强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按照刘琪书记提出的“五个100%”要求,环保局对县城地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了检查和详细调查,建立了工地台帐。三年来,建委、环保、城管相互配合,共检查、复查施工工地2261个,发放告知书557份,依法处罚违章12起,罚款8.25万元。针对秋冬季节污染日较多的特点,制定了《县城地区秋冬季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工地”创建活动。

 

 

 

加强了交通干线扬尘的治理。城管监察大队加强了运输车辆泄露遗撒和车轮带泥上路行驶的管理,共纠正违章1186起,罚款82.12万元。县政府出资购置机扫车和洒水车,由环卫部门、园林部门在城区主要交通干线和公园等重点地区道路进行洒水、采用机扫作业,防止扬尘,使县城内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了30%以上。

 

 

 

加强了煤烟污染的控制与监督检查。近年来,环保局加强了对燃煤锅炉的监督性监测,累计监测、复测燃煤锅炉100余台,其中38台超标锅炉被限期治理,5家预期未达标单位被罚款处罚;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共消减小型燃煤锅炉150座。推行集中连片供暖,科学编制《密云新城供热工程规划》??中、城西南、城南、5个集中供热中心,目前,城东北、城西北两个供热中心已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市发改委支持资金1.85亿元已经到位,有关单位正在抓紧筹建之中。对县城地区燃煤锅炉冒黑烟、煤堆、灰堆覆盖、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加大了餐饮业油烟的治理力度,凡新建餐饮业一律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治理,确保油烟排放稳定达标。加强煤制品的监督检查,每年冬季都要对县城地区用煤单位落实《低硫优质煤质量保证书》及进货渠道进行检查,抽测煤样,对不符合规定和超标用煤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城管监察大队加强了露天烧烤的监督管理,共查处违章878起,暂扣烧烤设工具755件。认真开展了秸秆禁烧的执法检查。禁烧率达到了100%

 

 

 

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污染的监督检查。每天有执法人员上路对县城周边密溪路、新北路、果园路及101国道主要路段上行驶的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柴油公交车、货运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车辆1.177万辆,限期治理382辆,处罚0.4774万起,罚款33.13万元;加强了对机动车检测场监督管理,共核发环保标志5.8403万张,其中黄标2.7362张,绿标3.1041张;加强了对外埠进京车辆尾气检测,共抽检4.457万辆,其中0.7192万辆尾气超标车辆被依法劝返。对车用油品质量加强了监督检查。

 

 

 

通过严格监督管理,近年来县城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的比例逐年提高。从2003年的 67.9%2004年的68.3%2005年的72%,到2006年达75.3%3年上升了7.4个百分点。

 

 

 

3.加强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为了加强对县城自来水厂地下水源的保护,县政府于1998年制定了《密云县城自来水井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于2002年制定了《密云县卫星城和十里堡中心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对策》,并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了城镇污水的集中处理。按照城镇等级,分中心城市、重点镇、特色镇、一般镇四个等级标准,加快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有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日处理污水能力4.98万吨,有8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正在规划建设之中。结合生态文明村建设,已有28个村建设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累计日处理能力0.1062万吨。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县城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81%,全县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了73%,其中处理达标率达到了49.96%,各项指标在全市均处于领先位置。

 

 

 

加强了城镇生活垃圾、粪便的集中处置。2001年,县政府投资1200万元,建设了县城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200吨。今年,又投资3810万元,启动了县城垃圾填埋场二期,日处理能力达300吨,预计年底前可竣工交付使用。投资?粪便消纳站,日处理粪便能力达200吨。全县18个乡镇全部设置了镇级环卫所。县、镇两级财政平均分担添置设施的费用,在18个乡镇设置地埋式密闭垃圾大箱227个,设置垃圾桶8039个,配备垃圾运输车69辆,村级保洁员1653人。2005年底开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开始运行。2006年,全县生活垃圾产生总量7.3万吨,生活垃圾处理总量7.03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25%

 

 

 

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县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污水的总排口,能否达标排放,直接关系城市地下水源的安全,是饮用水源保护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县环保局在加强对市、县级重点排污企业日常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县污水处理厂排水长期超标的管理,依法责令其安装了流量和化学耗氧量在线监测设备。对污水处理厂工艺本身不能满足效率要求问题,县政府投资9500万元进行工艺改造,建设再生水厂,将出水水质处理达到中水标准后,作为潮白河景观及周边乡镇农业灌溉用水。目前,该项改造工程已完成投入使用。针对县污水处理厂覆盖企业超标排污、违法排污,来水严重超标问题,重点加强了对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的监管,2005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乳品厂等12家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整改或罚款处罚。通过严格依法管理,县污水处理厂排水超标问题已基本解决。

 

 

 

4.依法加强了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县政府于2002年制定了《密云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管理办法》、《密云县环境噪声功能区四至及执行标准》,并认真组织了实施。按照《密云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了新建项目噪声污染的控制;依法限期治理了一批严重污染扰民的超标噪声源;有计划地开展了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在县城4个环境噪声功能区分别安装了环境噪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建成噪声达标区面积10.74平方公里。目前,县城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已达到65.9%。为了创造安静舒适的城市生活环境,建委、城管、环保、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了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

 

 

 

(三)严格矿业管理,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县环保局加大《环保法》宣传力度,各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环保法》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行政职责,加大了非法矿业的监管。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