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指导区级党政机关、各镇街(地区)、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区管企业档案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负责指导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档案工作。依法承担监督指导范围内的档案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档案政策研究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档案行政审批、裁决、备案和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档案管理方面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档案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档案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档案信息化规划、标准和制度规范等;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密云档案年鉴和档案志的编纂工作。
本部门无行政执法服装。
本部门无行政执法标志。
本部门无行政执法标识。
本部门无执法辅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