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 政务服务 双公示
  • 基本信息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涉企检查单
发布时间:2023-07-27 14:30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机构职能:

密云区财政局是区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本区重大经济决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区与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企业间的财政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三)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本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确定本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拟订本区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依法负责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承办和监督本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一)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研究建立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十三)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利用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负责对镇、街道、地区办事处财政的业务指导。

(十五)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法主体: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办公地点:
密云区鼓楼东大街1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30
通信地址:
密云区鼓楼东大街1号
咨询电话:
010-69042454
监督电话:
010-69047077
行政执法服装样式:

本单位无行政执法服装

行政执法标志样式:

本单位无行政执法标志

行政执法标识样式:

本单位无行政执法标识

行政执法证件样式:


执法人员:
执法辅助人员:

本单位无执法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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