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 政务服务 双公示
  • 基本信息
  • 行政执法依据
  •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涉企检查单
发布时间:2023-07-27 14:28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教委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本系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建立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指导本系统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本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四)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  

(六)制定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  

(七)研究考试招生改革工作,拟订本系统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八)管理、指导本区基础教育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九)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指导和保障工作。  

(十)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系统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本区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  

(十一)负责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进行评价,提出报告和建议。负责发布督导报告。  

(十二)负责协调、指导本系统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本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教师师德师风工作。负责本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教育类社会团体。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本系统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经费及国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本系统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十四)规划、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和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及对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国际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相关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师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的受理。  

(十六)规划、指导本系统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管理。对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主体: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办公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水源东路358号C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通信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水源东路358号C座
咨询电话:
010-69042334
监督电话:
010-69041752
行政执法服装样式:

本部门无统一执法服装

行政执法标志样式:

本部门无统一执法标志

行政执法标识样式:

本部门无统一执法标识

行政执法证件样式:


执法辅助人员:

本部门无执法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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