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简介
  • 机构职责
  • 领导班子
  •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01-03 10:21 来源: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前身,是1994年成立的“密云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截至目前,为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工资是按照公务员规范标准执行的。 2014年7月,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密云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密云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12月,因撤县设区,更名“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区委区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服务保障等工作。

机构名称: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办公地址:密云区鼓楼西大街三号院

邮政编码:101500

办公电话:010-69065000

传  真:010-690202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发布时间:2023-01-03 10:21 来源: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区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指导本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负责本区相关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执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本区机关集中办公区适合集中管理的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等管理。

(五)拟订本区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本区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本区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调配和权属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七)在本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承担本区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和相关社会事务协调工作。

(九)按有关规定承担本区领导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要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张洪娟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姓名】:李徳广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工会主席

【姓名】:于兆阳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姓名】:龙斌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发布时间:2023-01-03 10:23 来源:密云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室

职能: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拟定本区机关事务管理规定制度、组织协调相关法规制度的拟制和实施等工作。负责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工作。

人事科

职能:负责本单位人事、队伍建设、学习教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工会工作。

财务科

职能:拟定本区机关集中办公区财务管理有关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执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开展区级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

保卫科

职能:负责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和综合减灾工作。负责协调安全保卫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管理科

职能:负责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基础建设维修、专项维修等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审核、维修建设。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水暖电气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环境绿化、机关保洁等工作。

接待科

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级重要活动的餐饮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会务科

职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级重要活动的会议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的会议服务保障工作。

房地产管理科

职能:会同区有关部门拟定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与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级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统一管理,建立区级机关办公用房档案。负责为异地到本区任职的领导干部生活用房的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区办公用房等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公务车辆管理科

职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科

职能:在本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协调本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区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6500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