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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职责
  • 领导班子
  •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01-03 09:42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密云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组建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101国道长城环岛东南角

办公电话:010-69041278

传真:010-69041278

电子邮箱:weishjkw@bjmy.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101国道长城环岛东南角

邮政编码:10150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信函、邮件、到访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受理部门:政策法规和公众权益保障科(安全生产科)

联系电话:010-69083014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信函、邮件、到访              

受理部门:政策法规和公众权益保障科(安全生产科)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联系电话:010-69083014

通信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街道101国道长城环岛东南角

邮政编码:101500

电子邮箱:weishjkw@bjmy.gov.cn

程序标准:

1.到访办理:保安或机关科室工作人员遇有来访群众,及时告知政策法规和公众权益保障科或安保中心(电话010-69083014),科室信访联络员或安保中心相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视情通知信访工作主管领导),通过了解掌握情况后,做好初步安抚工作,按照信访人员数量,将信访人员引导至机关信访代理室,依据信访人反映内容,通知相关业务科室、基层单位或主管领导及时到场,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给予解答,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如有信访人员缠访、闹访,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人身安全等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报警,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事件处理结束后,联络员对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其他信访:包括来信、来电、邮件(含上级转办)办理流程:接件后由联络员登记——向分管信访领导(视情向主要领导)汇报批办——按归口处理原则派发相关领导或委机关职能科室(基层单位)进行妥善办理——答复信访人——反馈联络员——送分管信访领导审核——联络员网上反馈办理结果——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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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3 09:41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负责落实卫生健康相关法规、政府规章。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统计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本区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本区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本区职责范围内的爱国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定。建立医疗、中医药管理、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承担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本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监测本区出生人口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落实本区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指导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参与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本区保健对象、医疗关系在本区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干部医疗保健的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执行在本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

(十一)代管北京市密云区老龄协会。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本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三是更加注重加强全行业管理,强化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本区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本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本区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本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效率以及医疗保障水平。


【姓名】:王文平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姓名】:曲永亮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姓名】:郑艳菊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姓名】:郑春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姓名】:赵德义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姓名】:王若民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姓名】:王树有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

【姓名】:田丽丽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北京市密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发布时间:2023-01-03 09:43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党建科(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党建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方面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大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综合协调。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研究落实本区医疗卫生支援合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负责统筹协调、联系服务本区医疗卫生系统支援合作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北京市密云区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议定事项和相关协议的落实情况等。承担本区卫生健康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的统计管理、统计调查与分析的组织工作,监测与生育相关的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生育安全预警的建议。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应用工作。参与北京市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协调组织“三下乡”工作。负责本系统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和门前三包、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无偿献血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议。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从业人员的准入工作。组织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医疗、康复、护理质量和服务的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落实医疗机构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落实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卫生应急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活动、重大节日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落实本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落实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医疗机构药事与医疗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制剂、药品、医用耗材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处理医疗机构内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不良事件。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临床药品。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本区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本区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本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协调国家和本市、本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保健基地、专家队伍、专业人员和保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城乡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管理。拟订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参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政府、民间合作交流,组织实施卫生援外工作。承担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本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解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改革进展和效果开展督查和考核评价。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本区中医药资源配置,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参与拟订中药产业促进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的开发、挖掘、整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本区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批和监督管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执行中医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开展本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防保和卫生监督科(北京市密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区公共卫生管理的综合协调。落实地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负责推进精神卫生体系建设,落实精神卫生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北京市密云区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的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公众健康教育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健康社区、卫生村镇创建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北京建设工作。承担北京市密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区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本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控烟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开展“放管服、减事项、减证明、减环节、减材料”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4.妇幼健康家庭发展科:负责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本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本区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和落实本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5.政策法规和公众权益保障科(安全生产科):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相关地方性规章。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处理本区卫生健康方面的投诉。承担相关信访工作。拟订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的目标、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保卫工作。承担本系统综合治理、交通安全、节能减排、网格化管理、舆情监控、打击邪教和维护稳定等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质量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公众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6.财务审计科:负责本地区卫生健康总费用的核算及财政投入的监测。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本区卫生健康事业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相关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医疗卫生单位建设标准,编制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年度计划、重点建设及修缮项目,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置。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7.人事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工作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组织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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