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密云区机构改革方案》,按照中共北京市密云区委办公室、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密办字〔2019〕12号)要求,设立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区文旅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机构名称: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办公地址:密云区城后街20号
邮编:101500
电话:010-69043175
(一)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协调本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本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建立健全跨区域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机制,负责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本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本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协调指导本区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商品设计、开发。
(八)统筹规划本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负责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九)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在区委宣传部门指导下组织本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本区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本区文化和旅游团体开展活动。
(十二)研究制定和实施科学保护文物的方案和措施,开展文物法制法规宣传,依法对各类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文物建筑的抢修修缮,负责开展本区的文物征集和出土文物发掘工作,开展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
(十三)负责本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发展。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姓名】:赵志政 |
---|---|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
|
【姓名】:胡书英 |
---|---|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
|
【姓名】:柴军 |
---|---|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
|
【姓名】:付海江 |
---|---|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文旅局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
|
【姓名】:王永库 |
---|---|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姓名】:郭红梅 |
---|---|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文旅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
|
【姓名】:郭成德 |
---|---|
【职务】:北京市密云区文旅局一级调研员 |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接待、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本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有关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二)安全管理和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科)
负责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政策、规划。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监督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布置和实施,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文化和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政策、规范标准的实施监督。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文化和旅游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文化旅游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景区防汛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工作。负责对全区文化经营服务市场、文物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文物保护规划,负责区域内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指导区域内文物普查、登记、征集、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经营活动,指导文化文物市场的稽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广播电视、电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
拟订本区文化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业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本区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及相关保护工作。统筹指导并参与审核全区重大文化旅游建设项目。负责全区旅游环境建设,提升旅游整体环境。负责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商品开发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和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旅游工作。
(四)公共服务和宣传科
统筹推进本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本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推动本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监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及老年旅游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业务工作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区级文化活动。培育新型品牌文化和旅游活动。统筹文化和旅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与管理。负责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策划与品牌塑造工作。统筹协调舆情管理工作。指导艺术创作、人才培养和骨干队伍建设。组织文化艺术调研,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统筹、指导、协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指导镇街、社会单位等基层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参与文化和旅游领域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推广活动。负责文化和旅游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和人才发展工作。电话:010-69041652
机关党委(党建科)。加强党建统领,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基层单位:
文化馆:
负责文旅局交办的大型文化活动、演出的策划、组织以及具体承办等工作。组织群众艺术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免费开展艺术培训,群众文艺交流指导,文艺活动组织策划,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民间民俗文化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展览场馆提供与管理,承担文化志愿者的服务和管理相关工作。
图书馆:
负责图书馆(室)发展规划和信息网络建设方案的实施工作;对镇、街、村、社区内的图书馆(室)进行业务指导;收集、保存借阅图书资料;利用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微缩胶片、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文献信息资源为读者提供服务;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指导、协调本区其他各类图书馆工作。
文物管理所:
文物管理所是密云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保护管理的专门机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进行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对全区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负责全区地上、地下文物和传世、流散文物的征集、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制定保护规划、修缮审批、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文物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规案件,对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博物馆:
以展览陈列密云博物馆历年收藏和密云地区的出土文物为基本素材,吸收密云历史、文物、考古及相关最新研究成果,借鉴其他区县博物馆的成功经验,形成独具密云特色的展陈。密云博物馆广泛征集各类文物,博物馆新馆建设正在申请立项中。博物馆建成后新馆不仅是一座重要的文化设施,同时也是密云文物保护、文物研究、面向公众和广大青少年传播爱国主义精神、历史及科学知识的基地。
密云大剧院:
承担区委、区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大型会议、文艺汇演的服务保障工作的唯一公共文化场所,属于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利用电影放映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弘扬主旋律;利用电影放映、文艺演出、爱国主义图片展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利用文化广场,承担区职能部门的普法、宣传、咨询等公益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广场群众晨练健身、露天舞场休闲及各单位、镇街组织群众文化公益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等。
联系电话:010-6904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