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相关要求,密云区商务局为辖区内1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办理变更的业务。现将通过审批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05月29日前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北京市密云区商务局。电话:010-89089310,传真:89089320。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商务局
2023年05月23日
附件:北京市密云区商务局2023年成品油行政许可审批公示
北京市密云区商务局2023年成品油行政许可审批公示 | |
行政许可决定书 及其序号 | 北京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北京市密云县公路综合服务联社加油站)行政许可决定 |
京密商务许可〔2023〕3号 |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事项名称 | 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及其社会信用代码 | 北京市密云县公路综合服务联社加油站 |
91110228795992989Y | |
审批部门 | 商业服务发展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