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诚信参保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08:29

截止到2023年2月20日,2023年度集中参保期共完成诚信参保缴费199835人,其中享受政府免缴31401人。按照市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由于本次集中参保期涉及跨年且恰逢全市启用新的医保信息系统,较往年参保工作难度大、上手慢、问题多,因此区医保局着力开展新系统培训、加强政策宣传,与税务部门、各镇街、各学校密切沟通、凝心聚力,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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