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本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和资源化
利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密云区实际,编制《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管发〔2021〕18号)文件,结合密云区实际,编制《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文有四个部分的内容,分别为:必要性和意义、原则和目标、主要措施、工作分工及要求。
《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清分办法》作为附件,也是《密云区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共六章十五条内容,分别由总则、收缴费主体、收费与清分、收费结算、部门职责和附则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收缴费主体。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是缴费主体;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是收费主体。
二是收费与清分。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标准收费为300元/吨,其中:运输费132元/吨、处理费168元/吨(按照运输和处理成本测算价格比例清分)。单位集体食堂先按标准收费执行,适时将实行定额阶梯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
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垃圾运输和处理环节费用,不包括前端收集环节费用。
三是收费结算。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建立收费专用账户,根据运输服务合同约定周期,向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收取运输处理费,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明细中分列运输费、处理费税额。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根据处理服务合同约定周期,按照费用清分额度向处理单位支付处理费,处理单位向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