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2022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年满三周岁,即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组织方式
招生工作分城区幼儿园招生和农村镇幼儿园招生。
(一)城区幼儿园招生
1.具有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街道办事处、密云镇所辖地区户籍(简称密云城区户籍),或具有密云区农村户籍且父母在密云城区有自有住房,持相关材料在“幼儿父母自有住房所在的居(村)委会”,完成适龄幼儿信息审核工作,再按划定的服务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2.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等相关材料,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全家户口簿、免疫预防接种证、在密务工就业材料、父母双方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等相关材料,自主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入园登记工作。
4.城区幼儿园招生原则
(1)城区普惠性幼儿园,须优先接收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参加信息审核的适龄幼儿入园;学位未满的情况下,按照就近原则,依据招生条件,逐层招收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2)城区非普惠性幼儿园,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就近就便原则,优先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具体请查看相关幼儿园公示的入园登记工作方案。
(二)农村镇幼儿园招生
1.各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
2.各农村镇幼儿园结合镇域实际,坚持服务范围内户籍幼儿优先原则,制定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各镇教委负责协调所属村委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登记辅助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城区幼儿园
1.7月2日—7月3日,符合信息审核条件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规定的地点审核相关材料。
2.7月16日—7月17日,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带领幼儿,统一到幼儿园入园登记。
(二)农村镇幼儿园
1.6月29日—7月8日,宣传招生政策。
2.7月9日—7月17日,组织入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