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完善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征收办法,根据《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及征收标准,制定了《密云区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除实行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地价款中含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之外,原则上建设单位均应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缴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不作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置条件)。
3.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共包括五章十七条,分别为第一章总则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职责;第二章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标准及减、免、缓有关规定;第三章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征收程序;第四章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监督管理;第五章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附则。
4.征收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标准进行征收。
5.如何缴费?
答:第一步核费:区发改委根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项目缴费标准及金额;第二步缴费:区税务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缴费金额与区发改委核定金额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缴费工作。
6.文件新旧政策差异是什么?
答:该文件为新政策,不存在与旧政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