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
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解读
一、制定过程是什么?
答: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已启动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签约工作,预签约期限自2022年1月16日至2022年2月24日,预签约比例已达到85%的生效比例。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25日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并在征收范围内发布征收决定。
二、征收决定的政策依据有什么?
答:政策依据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
三、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分别是谁?
答:房屋征收部门为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评估机构为北京建正合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房屋征收范围是什么?
答:本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现状园林路,南至规划恒通路,西至规划东吉路,北至现状加油站、区融媒体中心和区交通局。
五、签约期限时间?
答:本项目签约期限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6日。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答: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补偿方案主要内容?
答:《密云区果园街道西大桥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共五章:第一章总则,主要是明确方案制定依据、征收范围、征收主体等。第二章住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第三章自管公房的征收与补偿。第四章非住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第五章其他,主要说明未尽事宜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