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11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北京市密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关切,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服务,确保政务公开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助力首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寓公开于服务、寓服务于公开,突出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利企便民,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
坚持依法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加强基础性规范性机制制度建设,加强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
坚持精准高效。强化政策供给侧与企业群众需求侧连通,打造政策咨询、解读、推送、兑现、沟通新模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定制和送达,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推动政策服务机制创新,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管理,加强企业群众政策需求、政策执行兑现数据应用,升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三)工作目标
围绕“放管服”改革、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抓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含金量”,抓全方位解读,进一步提升社会需求契合度,抓全流程服务,进一步提升办事公开实用性,抓全链条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抓全环节规范,进一步提升配套制度保障力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服务、促规范作用。
二、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府重点工作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进决策落实
(一)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的信息公开
1.做好“两区”政策信息公开。(区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做好中关村“密云园”产业空间供需服务、重点可利用产业空间资源信息的发布工作。(中关村密云园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二)推进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消费投资新需求的信息公开
3.加强“五新”政策落地、数字经济等政策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局、区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科委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4.推进人工智能、5G、医药健康、集成电路、车联网、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方面的信息公开。(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化局、中关村密云园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5.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实施等阶段性进展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6.主动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举措。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7.做好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重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的内容保障。(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8.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一业一证”、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全面应用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9.重点发布中小微企业金融信贷、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工作进展情况。(区发展改革委、区政务服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0.做好减税降费、普惠金融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1.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公开选取结果。(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四)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信息公开
12.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3.推进老旧小区、危旧楼房和棚户区改造情况信息公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4.推进交通综合治理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轨道交通运行、停车综合治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城管委、区公路分局、区交通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5.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6.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增加城市绿地、建设口袋公园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中心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7.推进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五)推进重要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18.推进建党100周年“为群众办实事”信息公开,及时反映我区保障改善民生工作进展和成效。重点做好“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重点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我区“接诉即办”改革工作年度报告。(区城指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19.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精准防控、疫苗接种等发布权威信息。推进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等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0.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的发布。做好本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区保险事业发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需求,及时公开人力资源开发目录。(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1.做好新增学位、推进集团化办学、城乡学校“手拉手”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信息公开。(区教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2.做好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农民增收等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3.推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4.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扩大项目绩效目标的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建立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发行场所网站等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还资金来源等信息。(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政策应用全流程规范,以公开提升政策服务
(一)推行政策咨询快捷服务
25.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区城指中心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8月)
26.优化面向企业群众的咨询互动平台,全面推行“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制度,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推动政策咨询用户精准画像,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力。(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8月)
27.加强政府及部门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检查,严格清理“僵尸电话”,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二)推行多样化政策解读服务
28.广泛参与市政务服务局举办的“政策公开讲”,紧密围绕企业群众需求,进行面对面政策解读,着重就政策性文件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讲清政策出台背景、主要考虑、作用影响等。对于多部门出台的关联性政策进行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式解读。(区政务服务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29.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线上线下结合,灵活使用更多渠道、更多方式实现大范围的政策宣传。持续办好“在线访谈”政民互动节目,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改革举措及进展成效,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代拟政策性文件的部门除制作简明问答式解读外,还需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原则上每个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形式应不少于两种,鼓励创新解读形式。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以文字问答、视频访谈等形式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原则上各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把手解读”。(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三)推行政策精准推送服务
30.依托区政府网站开展政策需求公开征集,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加强涉企政策集成,为企业提供权威便捷的政策查询服务。(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5月)
31.主动推送政策信息,将政策事项及解读信息转换为适于新媒体传播的形式,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企业群众、协会商会主动推送,增强政策信息到达率和适用度。(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5月)
(四)推行政策兑现服务
32.建立以政策兑现落地为目标的政策公开机制,实现政策信息与办事服务的“互联互通”。建立政策执行标准公开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及办理事项的政策措施时,要在文件中列明事项名称、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在线办理链接、现场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执行标准信息,确保每一事项均明确执行标准和办理指引,让企业群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针对高频服务事项,探索运用图文、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制作并公开简明扼要、清晰明了的办事指南,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懂、一办就成”。(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5月)
33.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区政府办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五)推行常态化政策沟通服务
34.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开放日;组织开展街道(乡镇)基层治理公开议事活动;推广基层政府向群众定期报告工作机制,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5.严格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做好政策措施的制定、审议、执行和评价环节的公众参与工作。按季度开展政府及部门会议开放,邀请企业市民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镇长办公会以及部门办公会等,听取意见建议。原则上各机关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会议开放。(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36.依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除依法保密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落实)
四、围绕数字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以公开增强履职能力
(一)推进网上数字政府建设
37.持续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丰富优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围绕政府重点工作、网民重点关注、热点政策等,强化数据挖掘和分析。建设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融合平台,促进一体化融合发展。(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8月)
38.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与政府网站的资源统筹,积极利用新媒体渠道扩大政府公报数字化传播。(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39.强化平台内容保障,根据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服务提升等工作需要,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配合做好信息报送、内容审核、功能完善。(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5月)
40.加强区政府网站、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41.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规范,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5月)
(二)推进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
4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区政务服务局、区司法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43.建立文件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摸清制发文件底数,扩大文件主动公开比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落实
44.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年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优化调整网页申请设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45.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各相关机构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4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47.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实施工作,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8.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镇街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服务类信息。(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9月)
(五)推进政务公开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49.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0.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教育培训,继续开展集中培训、依申请公开专题批次培训、“交接棒”培训和“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培训指导,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
51.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地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