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1-000241
  2. [有效性] 有效
  3. [文体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1〕17号 ----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1-12-23
  9. [发布日期] 2021-12-23 08:35:26
  10. [实施日期] 2021-12-23 08:35:16
  11. [废止日期]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3 08:33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13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加快推进密云区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加快补齐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和溢流污染控制短板,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实施的原则,将能够随路建设和改造的问题一并推进,切实减轻财政压力。优先治理现有积水点和积水内涝问题突出的区域,对积水风险点加强监测,按照当年形成的积水点次年治理的原则滚动推进治理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新建区按《密云新城雨水排除工程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排水防涝标准建设;建成区排水设施通过实施本方案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双修、道路维修实施更新改造,实现工作目标,建设韧性城市。

(三)坚持综合治理。将积水内涝治理及溢流污染控制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优先利用自然洼地、绿地、滨水绿道、城市公园、下沉式广场、留白增绿空间等实现雨水调蓄和溢流污染调蓄净化,发挥综合效益。

(四)坚持深化改革。深化排水防涝体制改革,建立分级负责,行业集中统一管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排水防涝工作体制机制。

(五)坚持科技创新。充分利用智慧水务、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强排水防涝设施自动化监测,构建排水设施物联网智慧化监控调度平台,努力做到精细化预报预警、精准化模拟调度、智慧化综合管理。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区内重点道路达到小时降雨54毫米(五年一遇)不发生积水,其他道路达到小时降雨33毫米(三年一遇)不发生积水。新建区按规划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城区溢流口、跨越口在场次降雨小于33毫米时污水不入河。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建设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体制机制,超标准降雨积水能及时有效排除,溢流污水溯源治理、减少污染,城市积水内涝防治与溢流污染控制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任务

(一)提高雨水收集、输送和抽升能力

采取雨箅子“平立结合”改造、更换旋流井盖等措施,进一步扩大道路雨水收集能力。实施年度2021-2023年。(区城管委牵头,区公路分局、中关村密云园、区园林中心、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配合)

开展因路面坡向导致积水问题的摸排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优化调整路面坡向,实施路面改造。实施年度2021-2023年。(区城管委、区公路分局分别负责实施)

综合采取提升桥区雨水收集能力、新建调蓄池和泵站、建设独立退水管线等措施,2024年底前,解决西统路支线铁路桥下积水问题。(中关村密云园牵头,区公路分局、十里堡镇配合)

(二)提高区域排水能力

根据全区积水点台账,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内涝积水问题。于2022年底前完成一期新东路(行政服务大厅前)、西门外大街(档案局前)等5处积水点治理工作;于2024年底前完成二期檀西路(超市发前)、行宫前街(行宫东区北侧)等6处积水点治理工作。(区城管委牵头,区公路分局、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配合)

(三)提高溢流污染控制能力

开展雨污合流溢流污染问题整治,以城区潮河、白河、潮白河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约束条件,对白河右堤滨河桥下游雨水口、白河右堤阳光桥雨水口等6处存在雨污合流情况的雨水口实施溯源治理,于2022年底前完成;对日常检查发现存在雨污合流情况的雨水口随发现、随处理。(区城管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中关村密云园、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十里堡镇配合)

(四)提高雨水蓄滞和河道行洪能力

完成密云区檀新刘河(京承铁路-潮河)建设工程。实施年度2021-2024年。(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中心、檀营地区办事处、穆家峪镇配合)

(五)提高综合管控和运行管理能力

1.贯彻落实排水防涝相关标准,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保持城区周边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严格保护河湖、湿地、低洼地等自然调蓄空间,不得随意侵占河湖水域。加大对占压、掩埋、阻塞排水沟渠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年度2021-2025年。(区水务局、区城管委牵头,区规自分局、区园林绿化局、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配合)

2.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开发建设等阶段,明确排水防涝、调蓄设施等用地范围,落实地块雨水径流管控和竖向管控要求。实施年度2021-2025年。(区规自分局负责)

3.落实城市道路绿化带及公园绿地建设标准,使新建道路绿地具备雨水蓄滞和消纳功能。对现有高出路面的绿地,结合道路大修、绿地更新等调整改造,逐步达到新标准要求。实施年度2021-2025年。(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中心、区公路分局、区城管委、中关村密云园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配合)

4.建立城区统一的雨水口和易积水点标识。准确标注雨箅子位置、管理责任主体以及积水范围等信息,在雨水口和井盖位置标画车辆禁停标识。实施年度2021年。(区城管委牵头,区公路分局、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配合)

5.加强对排水设施及海绵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化巩固推进清管行动。建立责任明确、统一管理的专业化运行养护队伍,通过装备配置、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措施提升运行养护能力和水平。加强排水管网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方面的技术和装备研发,切实提高排水设施运维水平。实施年度2021-2025年。(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水务局牵头,区公路分局、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配合)

6.完善排水基层治理体系,结合河长制工作,完善“水务专员”进镇街(地区)、进社区行动,开展雨箅子“门前双包”试点,形成高效快速的积水处置体系。实施年度2021-2023年。(区水务局、区城管委牵头,区公路分局、鼓楼街道、果园街道、檀营地区办事处、密云镇配合)

(六)提高预警、调度和应急处置能力

1.建设城市积水内涝感知系统。结合智慧水务建设,实施积水点和排水管网监控,扩大积水监测范围,感知水位、流量等要素信息。系统整合气象、降雨、水文、排水、工情等监测数据,实时掌握降雨量、管网充满度、泵站运行、道路积水深度和河道水位等状况。对重点排水户开展水质监测。实施年度2021-2022年。(区城管委、区水务局牵头,区公路分局、区经信局、区气象局配合)

2.扩大智能化调度应用。完善共享机制,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市区两级相关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对管网、泵站、再生水厂、调蓄设施、蓄滞洪(涝)区及河道行洪等进行协同调度,整合运行调度、灾情预判、应急抢险和辅助决策等功能,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智能化水平。实施年度2022年。(区城管委、区水务局牵头,区公路分局、区应急局、区经信局配合)

3.完善预警机制。细化预警标准,强化降雨预报、风险预警和信息发布。完善积水内涝监测、预报预警发布与响应机制,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向市民及时提供雨天出行和道路积水预报预警服务。实施年度2021-2025年。(区应急局、区气象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区公路分局配合)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程序。优化完善抢险基点布局,实现抢险单元快速到达的目标。建立应急抢险装备更新机制和应急抢险通行保障措施。建立专业化排水防涝应急队伍,按照服务面积、管网长度配备人员和装备。实施年度2021-2023年。(区城管委、区水务局牵头,区公路分局、区应急局、中关村密云园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建区级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加强对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作的领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建立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项目台账,工程进展和治理效果纳入绩效考核和城市体检。

区水务局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跟踪督办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区发改委要将本方案确定的相关内容纳入“十四五”时期相关发展规划;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推动相关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切实发挥效益。相关镇街(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城市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作。各相关部门、镇街(地区)要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具体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路网和雨水管网建设管理体制。新建道路要确保随路建设雨水管网的系统性,避免产生新的断头管。随路建设的排水设施竣工验收后按有关规定要及时移交运行养护。对于路网完整、雨水管网不完整的工程,由区规自分局完善排水系统规划,由排水建设运营单位单独立项解决;对于现有断头管,由排水设施运营单位作为实施主体,打通断头管、实现排水畅通。对雨水管网规划不落实、项目不落地和排水设施不完善或能力不足的区域,优先完善排水防涝体系,严格控制新增排水负荷的建设项目,待完善相关排水设施或采取必要过渡措施后,方可批准建设。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程序。增设雨箅子及“平立结合”改造、路面改造等项目可按照应急防汛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本方案确定的城市积水内涝防治项目由发改委部门按权限直接审批实施方案。

(三)明确政策、严控成本

加大对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对于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项目: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资金按现行差异化投资政策解决;随路建设的相关项目资金按原有投资渠道解决。雨水口改造、城区抢险基点建设等项目工作资金由市、区财政专项解决。随新建积水内涝防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同步建设物联网感知系统所需资金纳入主体工程投资。

对于河道阻水点治理和蓄滞洪(涝)区项目: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资金按现行差异化投资政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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