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0-008425
  2. [有效性] 有效
  3. [文体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0〕24号 ----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密云区农村地区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0-09-18
  9. [发布日期] 2020-09-18 08:50:04
  10. [实施日期] 2020-09-18 08:50:39
  11. [废止日期]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密云区农村地区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18 08:38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密云区农村地区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密云区农村地区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

指导员)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为加快推进密云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据《关于印发<密云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密办发〔2020〕11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争创全国激励县为契机,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强化宣传教育,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1.农村地区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由现阶段的分时段上班改为全天候上班,由原来的从点到线改为现有的网格化工作模式,从而实现工作全覆盖。

2.负责村域范围内街巷道路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清扫时间、存放地点和划分的责任管理区及时进行清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堆乱放、侵街占道、废污乱排、垃圾乱倒等行为。

3.负责每天对村域范围内公园绿地、健身场所的道路、草坪、果皮箱、长廊、凳、椅、台、楼、阁、亭等一切设备设施,按照清扫时间,随时做好保洁工作,对发现破损的公共设施及时上报。

4.负责每天对村域范围内公共浴室、公厕的厕所便池、洗手池进行消杀并清洗干净,保持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明亮无污迹,无异味,地面保持干燥、干净,及时发现破损的卫浴设施并上报。

5.负责每周定时巡查村庄“五边”(路边、水边、田边、村边、林边)环境,发现有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现象及时制止和上报。

6.负责村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桶前指导(早6:00-9:00,晚17:00-20:00),桶前指导期间不能离岗。主要向村民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指导、监督村民按标准设置分类垃圾桶,教会村民正确区分垃圾种类,逐步培养村民定时定点收集的意识,提高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厨余垃圾分出质量合格率,逐步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中来;在垃圾收集点指导村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对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检查和二次筛分,杜绝垃圾分类不彻底情况发生;每日汇总垃圾分类情况,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别进行记录汇总并逐级上报,保证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要求

1.人员基本条件:在原有保洁员的基础上调优调强,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及手机软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且需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等基本素质。

2.调配程序:由各村民小组按要求推荐人选上报村委会,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确定人选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对各村选定的保洁员进行审核确认,统一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各镇政府对选定人员进行培训。

四、保洁员数量

按照农村地区每60户配置1名保洁员进行测算,核定农村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数量2355人(按照密政发〔2015〕51号公文在账人数测算)。

五、补贴标准及拨付程序

(一)补贴标准

保洁员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月人均2500元,其中区级财政承担2000元,镇级财政承担500元,各镇需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分档次发放。鼓励各镇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因地制宜提高保洁员待遇。

(二)补贴资金拨付程序

一是由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村内公示后,报各镇政府进行核查确认;二是由各镇政府对所需补贴资金进行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复审后,上报区政府;三是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各镇政府,各镇政府发放至各村委会。

六、管理与考核

(一)培训管理

镇村两级应加强对农村保洁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必要的从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频次每年不应低于2次。

(二)考核管理

各镇要在本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采取基本工资加绩效奖金的方式,奖优罚劣,加强对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的工作考核;要控制本镇域内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补贴资金总额,根据保洁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工作情况奖励或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发挥绩效激励作用,保障保洁员队伍工作实效。对多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且仍不改正的,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辞退。

七、本意见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本意见施行后,《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保洁员数量及工资的通知》(密政发〔2015〕51号)及其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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