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S000/ZK-2020-009310
- [有效性] 有效
- [文体分类] 通知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成文日期] 2020-08-05
- [发布日期] 2020-08-05 14:56:38
- [实施日期] 2020-08-05 14:56:34
- [废止日期] ----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8-0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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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8-05 14:55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推动联合奖惩工作,现将国家已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