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解读】关于对《密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08-18 16:4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投资管理的指示精神,完善区国资委投资监管制度,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京国资发〔2017〕30号),研究制定《密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制定管理办法必要性

随着国资国企改革深入,为了加强和完善监管工作,促进企业投资活动的健康发展,研究制定。

(一)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十八大以来,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切实提高投资监管水平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坚持放管结合,依法监管,即依法界定好国资委与企业在投资方面的权责关系,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规定,作为国资监管部门要从整体上关注企业投资计划。

(二)适应企业投资活动新情况的需要

一是企业投资规模快速增长。二是企业投资规模与范围不断扩大。三是年度投资计划与实际投资偏离度较高。

二、制定管理办法原则

(一)管投向。管好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主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企业投资应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首都经济社会和密云区经济发展规划,体现出资人投资意图,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坚持聚焦主业,培育和发展“高精尖”产业。

(二)管程序。明确企业是投资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投资管理信息系统。

(三)管回报。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提高项目成功率和投资收益,总结投资经验,为后续投资活动提供参考,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四)管风险。建立投资监管制度、投资信息系统、投资监管联动机制的投资监管体系,保证投资监管的有效实施;企业应建立投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三、管理办法特点

(一)注重依法监管,发挥投资计划的核心作用。投资计划在投资监管中处于核心、中枢位置,将区国资委与企业的投资监管工作进行有机联接,合理分配双方的权责。

(二)注重系统监管,建立多要素的监管体系。完善了出资人层面的监管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健全投资管理机构、明确投资决策程序,在企业层面实现投资管理行为规范化。

(三)注重全程监管,切实防控各类投资风险。对企业的投资监管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事前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明确投资决策机制,做好项目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和决策工作。事中管理要求企业建立投资项目全过程动态决策机制。事后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后评价制度,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和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计。

(四)强化风险防控,突出投资从严监管。一是强调对外投资要遵循战略引领、依法合规、能力匹配和合理回报的原则;二是强调对外投资要聚焦主业;三是强调投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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