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一)建立区级配套政策。
博士后制度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85年建立。密云区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于2015年在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后,需要建立区级配套政策,因此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密云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二)促进企业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博士后人员在站研究提供工作平台和科研条件,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有利于促进密云区企业的科研创新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提升我区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制定《北京市密云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密云区博士后经费资助,目的是鼓励设站单位扩大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规模,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活动和成果转化,吸引更多优秀的博士后人才到密云创新创业。
二、文件的起草过程
依据国务院、人社部及北京市博士后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开始起草初稿,经调研、研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形成此办法。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由总则、协调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与博士后人员的招收、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管理、资金支持标准、博士后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附则七章,共32条。
(一)第一章总则。介绍了出台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和管理办法的实施范围。
(二)第二章关于协调机构。建立联席会制度,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及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园区委员会组成。介绍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三)第三章关于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与博士后人员的招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两年设立一次,根据人社部的相关通知进行部署。园区分站的设立每年开展一次,根据市局的相关通知执行。介绍了博士后人员招收的条件和程序。
(四)第四章关于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管理。
(五)第五章关于资金支持标准。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个人,可自主申报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北京市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国家或北京市依据评审结果予以资助。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个人,可申请密云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资助。
(六)第六章关于博士后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七)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