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22日
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根据《北京市社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2020年北京市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加快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水平和区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实现我区营商环境评价信用环境建设指标项、北京市区域信用环境状况监测综合指数成绩排名稳步提升,切实提升我区信用环境建设社会满意度和工作实效。
二、组织领导
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并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任务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
1.强化信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牵头科室,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完善部门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按照《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并报送本部门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认真落实信用状况监测考核工作。按照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内容,全面、规范、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妥善处理本部门涉及的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领域失信事件,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对发生的严重失信事件进行处理和反馈。(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开展本区和国家信用示范区的对标工作。结合区域特点,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商圈、信用街道和乡镇、信用社区等创新示范。(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进园区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知信、守信意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信用领跑行动”的企业宣贯活动。推荐重点园区作为试点,参与全市园区(孵化器)信用评价活动。做好“个人诚信典型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推荐一批诚信典型(含诚信个人、信用服务之星、信用应用经典案例等),积极引导企业、个人形成一批小视频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息协同机制建设
5.完善区级信用网站或信用专栏。对信用政策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以下简称“双公示”)信息、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承诺、信用事件、风险提示等进行公示和宣传,建立完善信息主体信用信息发布、查询、异议处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6.进一步完善“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公开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制度,报送信息合格率应达到1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制定相应目录及其公示期限。(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双公示”责任单位)
7.加快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机制。与社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共建,创新信用信息共享开放模式,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委编办)
(三)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8.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推进将各类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
9.全面落实信用奖惩制度。按照全市部署,组织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成员单位)
10.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按照国家和全市要求,做好信用修复初审、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信用提示警示约谈、信用核查工作,积极引导失信主体通过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行政处罚职权部门)
11.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本辖区各级部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信息核查,确保严重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辖区政府采购招投标、不得获取财政补贴和政府项目支持。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
12.加强重点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以生产、劳动保障、商贸流通、食品药品、消防安全、生物安全、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交通运输、中介服务、统计、金融、税务、农业、价格、会展、广告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在10个以上领域推进实施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人保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规自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国资委等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加强基层信用监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预警、风险提示和失信信息推送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研究推进“多网”深度融合,提升基层信用监管与综合执法效能,提高基层信用监管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金融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
(四)大力推动信用惠民便企等创新应用
14.大力推进“信易+”便企惠民专项工作。大力推进“信易贷”工作,对接市级“信易贷”平台,加强对属地企业的引导和宣传。在行政审批领域实施“信易批”,开展诚信楼宇、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商圈等便企创新应用,支持第三方机构在个人信用评价及医疗、消费、旅游、交通出行等应用领域开展惠民应用。(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国资委、区民政局、区委编办、区金融办、区交通局、区人保局、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区科委、中关村密云园)
15.推进信用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信用服务业入驻。(责任单位:中关村密云园、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纳入北京市2020年重点工作,各部门、各镇街(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对照本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相关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本单位信用建设状况的相关数据和说明及时准确反馈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报送情况定期向区政府进行报告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资金保障
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重点加大对信用信息基础设施、信用产品应用、信用联合奖惩、诚信宣传教育、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四)强化督导考核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我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估排名。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已纳入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府序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镇街全面履职绩效考评中,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重点考核每月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报送指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全面落实“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进园区等“五进”系列活动,深入开展企业创新信用领跑行动等主题活动,大力发掘诚信人物、诚信企业,树立诚信理念,营造诚信氛围,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知信、守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