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关于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的解读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30 09:46

根据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京社信联办发〔2019〕10号),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需要,拟调整确定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一、基本情况

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于2017年成立,当时确定成员单位59家(包含各镇街)。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19年调整后共66家(包含各区)。

二、调整情况

参照市级调整,拟订了《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附件1),调整后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计60家(包括各镇街、中关村密云园)。其中根据区机构编制和工作需要增加区级部门2家(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医疗保障局); 剔除了我区未设立的北京海关、银保监局、证监局等单位12家。《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已于2020年3月9日征求了各部门意见。

三、主要职责

(一)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2.研究制定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3.专题研究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事项。

4.推动制定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措施。

5.协调推进密云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应用工作。

6.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管理。

7.协调推进密云区信用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8.指导、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9.授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2.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并组织召开年度联席会议。

3.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职责分解落实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

4.组织成员单位定期报送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并汇总上报市级部门。

5.组织各成员单位维护信用专栏(信用密云)各功能板块,将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及时录入信用专栏(信用密云)。

6.组织、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7.通报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情况。

8.协调、督促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做好其他具体工作。

9.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开展信用修复公益培训。

10.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确定本单位的主管领导、牵头科室和具体联络人并报送联席会议,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深入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形成组织领导有力、分工合理、沟通及时的内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3.严格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中涉及本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按要求及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

4.加强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报送工作,将本单位业务中涉及的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应报尽报,规范准确,着力提升我区城市信用环境监测水平。

5.加强信用专栏维护,定期报送信用信息,按照“北京密云”政务网站对信息公开管理的程序要求进行发布。

6.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报送、发布相关活动信息。

7.强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对行政处罚信息可修复的知晓率,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积极开展本行业、本领域信用修复培训。

9.完成联席会议部署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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