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2020年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低收入村发展及库北地区农民增收扶持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5 07:33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之年。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在全区低收入村全部摘帽、低收入农户全部脱低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脱低成果防止返低,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积极引领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村突破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确保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继续“抓产业、抓就业、抓环境、抓救助”,保持增收政策总体稳定,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任务

在确保全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标准线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1160-12000元范围之间的边缘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000-15000元范围之间的重点关注户、孤老幼人群、因疫致低人口、因疫返低人口、因病致低人口及新发生低收入人口监测和帮扶工作,防止发生返低现象。坚持把增加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民收入作为重点任务,突出促进农民就业、农业产业升级、农民技能培训和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切实提高库北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镇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齐心协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民增收。

(二)坚持部门联动

各职能部门、各镇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政策集成,聚焦项目,资金整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低收入村发展,大力推进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三)坚持自我发展

一是注重发展镇村集体经济,以整体增收带动个人增收,指导镇村两级利用自身资源发展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二是鼓励农民就业创业,通过产业就业等技能培训、政策扶持双驱动,促进农民自主发展产业,积极参加就业,增强农民增收致富的信心,激发内生动力,努力让农民生产生活质量得到改善和提升。

(四)坚持社会帮扶

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积极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高校、民主党派、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促进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民增收有效对接。

(五)坚持稳固成果

把防止返低放在重要位置,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建立稳定增收长效机制,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夯实脱低工作成果。

三、扶持对象

1.2020年北京市低收入农户监测系统中正常监测的低收入农户,支持有产业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自主实施产业项目。

2.低收入农户数达到全村农户总数50%以上的低收入村,以低收入村为主体发展产业项目。

3.对于不在低收入村中零散分布的低收入农户,以镇或村为单位,统筹实施产业项目。

4.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相关镇村。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落实低收入农户动态监测,防止发生返低

2020年开展新一轮动态监测,重点做好边缘户、重点关注户、孤老幼人群、因疫致低人口、因疫返低人口、因病致低人口及新发生低收入人口监测和帮扶工作,防止发生返低现象,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

牵头单位:区委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各镇政府

(二)继续落实精准要求,保障农户增收

围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保障政策兜底和技能培训,把增加低收入农户、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民收入作为重点任务,制定促进农民增收的4大类24项具体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

(1)扶持发展设施农业。对库南平原地区发展设施农业大棚建设的低收入农户给予全额补贴,并给予一定的种苗及肥料等物化补贴。

牵头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2)扶持发展甘薯、小杂粮等粮经种植。对发展甘薯、小杂粮等粮经种植,每亩给予种子、肥料等物化补贴,对产品筛选、晾晒、包装、推广等环节给予产业扶持。

牵头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3)扶持发展林下经济产业。鼓励发展黑木耳产业,扩大种植面积,在购置菌棒、草帘、地膜、地布、打孔机、配水、产品筛选、晾晒、包装、推广等给予扶持。

牵头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4)扶持发展养蜂产业。在有蜜源资源的山区扶持有意愿和养蜂能力的农户及2016年以来参与养蜂脱低项目的低收入户发展养蜂产业,扩大养殖规模,保障其可持续发展与增收。对农户给予蜂箱、蜂具、饲料糖和蜂药等扶持并进行技术指导。依托养蜂合作社扶持示范蜂场建设,完成蜂具储蓄间、养蜂平台、蜂箱架等建设内容,对产品包装、品牌推广等给予扶持。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5)扶持发展林果产业。依托密云水库环湖旅游经济带以及独特的资源禀赋和气候条件,重点支持板栗、苹果、葡萄、梨等林果产业。围绕大宗主导农产品提质增效,重点支持土壤改良、新品种和新技术引进、基础设施新建和修复改造等项目。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6)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及流通产业。依托本地特色农林产品,发展特色产品产地初加工,适当发展精深加工。重点支持产后贮藏、保鲜、烘干等初加工技术引进与设备购置,适用于山区农林产业的小型农机具购置,传统加工工艺的改造和提升,特色农林优势产区加工基地、批发市场、乡村集贸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供销合作社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7)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坚持党建统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积极探索创新不同类型的发展路径,壮大镇村集体经济。统筹相关政策资金,因地制宜、盘活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通过发包、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经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对自然条件优越、旅游资源丰富、或具备一定农特产品资源优势的村,可盘活利用集体土地、林场、闲置房屋等资源,积极探索特色种养、休闲观光农业、林下经济、精品民宿等特色产业发展,打造一村一品,增加村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和服务经营收入。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园林绿化局、文化和旅游局、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各镇政府

(8)充分发挥区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金融机构“三社融合”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农产品销售,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对全区的大宗农产品统一收购、销售力度,在农产品的收购过程中要优先保证农户的收益,对于农产品的收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对于收购环节所产生的贷款利息进行全额补贴。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联社,统筹农产品收购及销售,充分利用引进电商、城区对接、企业对接等措施,进一步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对于农产品的收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对于收购环节所产生的贷款利息进行全额补贴。

牵头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9)扶持民俗旅游经营及精品民宿建设。依托自然风景、农事景观、文化古迹、乡土民俗、民居建筑、特色产品、节庆活动等,发展观光、体验、休闲、采摘、美食、科普等多种内容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重点支持低收入村开展旅游资源周边环境整治、统筹村集体产业集中发展精品旅游产业项目。鼓励低收入农户利用自家闲置农宅用于精品民宿建设,对有条件发展精品民宿建设的低收入农户给予每户50万元的资金扶持。精品民宿建设实行镇级统筹原则,对符合发展标准的低收入农户由各镇政府统一进行项目申报。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2.就业帮扶

(10)多渠道开发岗位,促进农村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利用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补贴政策和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利用与朝阳区结对对口帮扶协议,借助朝阳区劳动力市场优势,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优先吸纳农村地区劳动力在各类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实现转移就业。积极搭建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年内提供各类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个。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11)促进水源区网格化管理岗位及“水源生态保护”公益性岗位就业。持续推进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及上游潮白河主河道网格化管理,安排管护人员开展水源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镇政府做好“水源生态保护”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招聘工作。

牵头单位: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12)落实生态林管护就业。按照平原造林养护、规模化苗圃、山区营林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分别不低于60%、50%、80%的政策要求,优先吸纳农村地区劳动力就业。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13)实施托底安置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就业岗位托底安置作用,优先安置符合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招用条件的劳动力就业。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14)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北京市助残增收基地扶持管理办法》、《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大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推荐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残疾人、低收入村残疾人及库北地区农民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年内就业不低于50人。                                       

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3.保障政策兜底

(15)落实教育保障。一是确保所有农户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子女给予助学补贴,对高中阶段走读生每人每月给予300元的补助,寄宿生每人每月给予600元补助;对考取大专以上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本科生5000元、大专生3000元。三是给予水库移民村、接收村子女一次性助学奖励政策,对考取大专以上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研究生3000元、本科2000元、高职及大专1000元。四是落实民政部门教育补助政策,对考入教育部公布名单中全国高等学校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助,按学费金额给予等额补助,每名学生最高补助4500元。

牵头单位:区委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区教育委员会、区民政局,各相关镇政府

(16)落实医疗保障。一是继续推行低收入农户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密云区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担责任和风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其中: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及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医保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补偿90%。二是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对民政救助对象最大限度给予医疗救助,有效解决看病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17)落实住房保障。继续推进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根据2019年农村低收入农户危房底数,2020年继续对申请进行危房改造的低收入农户依照政策进行改造,保障低收入农户居住安全。到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纳入政策范围的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18)落实社会救助。一是继续落实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实现社会保障兜底不漏一人。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建立精准救助工作台账,因人施策,分类施保。二是做好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对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救助,做到难有所帮,有效保障基本生活。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4.技能培训

(19)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一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开展特色培训。二是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区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20)开展农业种植技术培训。重点开展设施蔬菜类、大田作物、现代农业等培训,年内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

牵头单位:区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21)开展果树管理技术培训。重点开展夏季果树管理、冬季果树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培训,年内培训果农不低于1500人次。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22)开展养蜂技术培训。由养蜂合作社组织开展养蜂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开展蜜蜂授粉、四季生产管理、蜂产业高产高效新技术引进等培训,年内培训不低于1000人次。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23)开展民俗旅游产业升级培训。重点对服务标准提升、精品化建设路径、文化历史传承、空间设计、经营理念等方面进行专项培训,年内培训不低于500人次。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24)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对有培训意愿的残疾人进行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逐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年内计划培训不低于30人次。

牵头单位:区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单位:各相关镇政府

(三)落实帮扶对接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1.落实“城区—郊区”结对帮扶。积极推进密云区与朝阳区结对帮扶,制定结对帮扶工作目标、年度计划及帮扶措施,推进区属国企与低收入村、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行政村的对接帮扶,并认真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相关镇政府

2.引导社会力量帮扶。一是加强区直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低收入村,切实包村到户,严格落实帮扶责任。二是积极推进“村企”“村校”结对帮扶,利用10家市管国企、3所首都高校以及密云驻区企业在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资源,将社会力量帮扶与村庄产业发展相结合,科学实施产业项目,增强造血能力。三是强化民主党派、公益组织、民营企业的作用,开展包村包户,履行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31个帮扶工作队,各相关镇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

各镇、各部门要把低收入农户、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户帮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下,不负韶华、不负时代、加油向前、只争朝夕,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农民增收关键在镇,重点在村在户,各镇承担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一线指挥、亲自督战,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部门责任,明确帮扶对象,做到项目精准、资金精准、责任人精准、效果精准。各帮扶工作队要包村到户,相关政策、资金优先向低收入村、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行政村、户倾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各项帮扶政策的落实。

(二)因村因户施策,突出精准帮扶成效

在全面完成精准脱低任务的基础上,要对各低收入村、户细致分类,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160-12000元范围之间的边缘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000-15000元范围之间的重点关注户、孤老幼人群、因疫致低人口、因疫返低人口、因病致低人口及新发生低收入人口进行重点监测,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切实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等“六个精准”,确保不发生返低。坚持把增加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民收入作为重点任务,突出促进农民就业、农业产业升级、农民技能培训和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切实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继续针对全区正常监测的低收入农户、密云水库周边及库北地区、沙厂水库周边地区农户确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能就业的引导就业,能发展产业的扶持产业,该社会保障的纳入保障体系。围绕各村的资源状况,坚持“一村一品”,着力打造特色主导产业。

(三)明确职责,加强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各相关镇政府及区直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依据自身职责,充分挖掘区域资源,加快产业帮扶项目的落实。涉及低收入产业帮扶的项目需全部报送至区委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专班进行项目筛选,对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报送区财政局进行项目评审,待项目评审及资金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低收入产业项目的牵头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验收工作,对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的使用。区委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专班重点负责项目的监管和抽查。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

一是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对增收工作进展和成效的督导评估,并将各镇、各单位增收工作成效列入“党建统领综合考核”内容。二是建立问责约谈机制。对帮扶措施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镇和单位,由区领导对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出现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追责问责。三是要根据部门职责实行责任量化机制,严格落实帮扶措施。对帮扶工作出色、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形成全社会帮扶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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