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顺区与镇街收入分配关系,根据《北京市调整市与区税收收入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并印发了《调整区与镇街财政收入体制分成改革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20】12号),现对该方案进行简要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原因
一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市执行了新的市与区税收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将市区共享税种的范围由6个扩大到了10个;将车船税、资源税调整为市级收入。
二是适应体制机制统一性、公平性的需要。由于原有区与镇街、区与经济功能区的财政收入体制分成政策不一致,为统一政策,平衡财力、协调发展,建立收入范围统一、分成比例统一的财政收入体制。
三是适应规范征收、收益共享的需要。改革后的收入范围、分享比例将更加科学合理,更能调动镇街组收积极性,有效引导其依法依规抓收入、引税源,维护财经秩序。
二、内容摘要
一是提高财政收入体制的统一性、公平性。为实现镇街与经济功能区协调发展,将区与镇街、区与经济功能区的体制收入范围、分成比例进行统一。
二是调整了收入范围。将区与镇街的共享税种范围调整为7个税种,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
三是分成比例。区与镇街的收入分成比例为:税收收入区级30%、镇街70%;非税收入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