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与镇街财政收入体制分成改革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发布)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区与镇街财政收入体制分成改革方案
为落实《北京市调整市与区税收收入划分改革方案》,促进镇街经济发展,充分调动镇街组收积极性,实现区与镇街共同发展、共享收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与镇街财政收入体制分成改革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保持财力稳定,向镇街适度倾斜
在兼顾区级财力承受能力,保障区级政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向镇街适度倾斜财力。
(二)扩大收入范围,调动组收积极性
按照标准科学、公平公开、统筹兼顾的原则,将共享税范围由5个扩大到7个。引导各镇街充分发挥培植财源、稳固税源的主体作用。
(三)规范收入征管,维护财经秩序
提高财政收入管理规范性,督促镇街依法依规引税源、抓收入。严禁各类违规引税行为,杜绝区域内恶意争抢税源现象发生。
二、改革内容
(一) 体制收入范围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和非税收入。
(二)体制分成比例
税收收入为区级30%、镇街70%;非税收入为镇街100%。
(三)共享税种分成比例
1.增值税分享比例:中央50%、市级25%、区级7.5%、镇街级17.5%。
2.企业所得税分享比例:中央60%、市级20%、区级6%、镇街级14%。
3.房产税分享比例:市级10%、区级27%、镇街级63%。
4.土地增值税分享比例:市级10%、区级27%、镇街级63%。
5.个人所得税分享比例:中央60%、市级32%、区级2.4%、镇街级5.6%。
6.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享比例:市级10%、区级27%、镇街级63%。
7.环境保护税分享比例:市级30%、区级21%、镇街级49%。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财政收入管理要求,切实做好收入征缴工作,严格按照改革后税种预算级次办理缴库。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收入划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平稳过渡。
(二) 发挥政策作用
各镇街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经济发展,激发和保护企业发展活力,促进稳定税源、扩大税基,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三) 规范收入管理
建立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种动态监控机制,坚决制止各类扰乱财政收入秩序行为,避免不正当竞争。对于在区域内争抢税源等问题,区级将通过取消个人所得税分享资格、减小转移支付规模等方式予以惩罚,增强收入管理规范性。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