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0-007889
  2. [有效性] 有效
  3. [文体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20〕7号 ----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系列行动计划》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20-03-12
  9. [发布日期] 2020-03-12 11:37:59
  10. [实施日期] 2020-03-12 11:37:54
  11. [废止日期]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系列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2 11: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系列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北京市密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

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空气质量目标

1

空气质量目标

本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力争继续下降。

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力争下降。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交通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信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二、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2

交通领域污染物减排

通过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

年底前

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科委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根据市级下达车用柴油统计、监控和总量削减指标体系,推进全区车用柴油使用总量力争持续下降。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交通局

区文旅局

中国邮政密云分公司

区商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统计局等部门

3

加快高排放车淘汰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

年底前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支队


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委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区国资委

区财政局

4

综合施策推进车辆电动化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年底前,力争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4.5吨以下)基本为电动车。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城管委

区交通局

中国邮政密云分公司

区商务局

区科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信局

区教委

区园林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加快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形成平原地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做好充电桩用地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商务局

区交通局

区文旅局

中国邮政密云分公司

区规自分局

5

强化新车排放监管

2020年1月起,全部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交通支队


6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生态环境和交通部门将其列入超标车辆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配合市级要求,组织对本辖区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

重点核查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的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排放检验数据,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达到80%以上。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支队

区交通局


在进京路口,由交通部门统筹重型车联合监管,固化联合监管模式。全年在进京路口和主要道路完成22.8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

年底前

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支队


7

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

对于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强化入户监督抽测。督促指导柴油车超过10辆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全年完成0.5万辆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任务。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商务局

区国资委

区城管委

区文旅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长期实施

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现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首检发现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及处置的信息反馈率达80%以上。

区生态环境局

8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配合市级部门,对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对在本区生产(进口)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80%,覆盖全部生产(进口)企业;对在本区销售的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60%。配合上级工作,组织对本区生产销售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检的机型系族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有关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对本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

严格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消除冒黑烟现象。

加快淘汰更新各行业老旧燃油工程机械、内燃机车;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铁路货场、物流园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机械。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园林中心

区园林局

区农业农村局


9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管理

在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油品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炼油厂、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其中,在建立辖区内企业和单位非法储存燃油台账的基础上,每季度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发现油品质量问题的,追溯销售企业,涉及本区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企业油品进行检查,涉及外区的企业,由区市场监管局定期汇总情况报市场监管总局。

长期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区应急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在京销售的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长期实施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应急局

区商务局

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从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的监督检查频次。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10

推进机动车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

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在线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根据大数据分析情况,实施精准执法。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交通支队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财政局

区经信局

11

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落实《北京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按照“铁路优先、公路优化、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原则,以大宗生产生活物资“公转铁”为重点,扎实推进本区货物运输结构优化工作落实见效。

年底前,区交通局完成市级货物到发铁路运输比例提升任务;区经信局、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分别组织加快商品车、建筑砂石骨料、以粮食为重点的农副产品运输“公转铁”。

年底前

区交通局

区交通局

区住建委

区商务局

区经信局

区规自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

12

实施降尘量及粗颗粒物量化考评机制

降尘量控制在6吨/平方公里·月左右。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公路分局

区园林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委等行业主管部门

及时公布、通报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TSP浓度排名。

13

实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共享

配合市住建委实施全市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监管平台要求,实现我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信息在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城管执法部门之间共享。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组织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地,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年底前

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

区交通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局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公路分局

区园林中心

区经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14

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

落实《北京市扬尘管控工作意见》要求,针对施工工地扬尘,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行业部门组织本行业相关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各属地政府加强各类施工、拆迁拆违等项目扬尘管控,将扬尘管控纳入网格化监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区住建委落实市级提高绿色施工标准,在全区范围内推广拆迁、拆违、施工建设、装修等项目高围挡封闭化作业方式,有条件的实施全密闭化作业;牵头研究扬尘覆盖新材料、新方法。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

区交通局

区水务局

区公路分局

区园林局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城管委牵头,会同区公路分局和各属地政府落实各级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加大清扫保洁资金投入,进一步做好属地街巷和农村道路清扫保洁,确保各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提升道路洁净度。区城管委组织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

长期实施

区城管委

区城管委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首发集团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

15

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

公路分局做好责任路段清扫保洁工作,对清扫保洁水平较差路段责任单位采取扣分、处罚等相关措施;首发集团做好高速公路清扫保洁。

长期实施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首发集团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

针对裸地等面源扬尘,各属地政府组织本辖区定期更新裸地台账,做好裸地等面源扬尘精细化管理,采取绿化、生物覆盖、压实、硬化等措施,分类治理拆迁拆违、“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架空线入地工程等扬尘污染,并定期维护。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城管执法局

区农服中心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耕地休耕试点、农机作业扬尘治理等,有效加强农业农村扬尘管控。

长期实施

区农服中心

区农服中心

各相关镇政府


16

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

根据露天矿山摸底排查结果,开展我区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年底前,完成市级下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要求。

年底前

区规自分局

区规自分局

区矿山公司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按照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19-2025年)相关要求,由区住建委牵头,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兼并重组等,实现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年底前,保留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完成4家绿色生产和密闭化升级改造,使用砂石绿色基地生产和采用“公转铁”运输原材料的比例逐步提升,达到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相关要求。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

区规自分局


区公路分局组织对全区登记备案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推动全区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开展绿色升级改造,达到北京市《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绿色生产技术指南》要求。全年完成1家沥青混合料搅拌站改造工作。

区公路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17

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控责任体系

对区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中应明确要求采用符合绿色生产要求(三星及以上)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作为沥青混合料供应商。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18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充分发挥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作用,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并将处罚结果及时反馈至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区城管执法局定期对各镇街(地区)、各行业施工工地执法情况进行公布、通报。

各行业部门定期通报本行业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更新工作台账;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评优和招投标、降级资质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对列入台账的施工工地,各镇街(地区)一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长期实施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局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1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区城管委牵头,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闭环管理体系。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车辆数据对接,通过电子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依法严处非法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所有人及有关企业。

长期实施

区城管委

区城管委

区交通支队

区城管执法局

区交通局


区住建委组织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施工工地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制度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对违规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暂停车辆进出工地资格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

长期实施

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20

配合完成各项督察

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落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各项整改工作,举一反三,防止反弹,在明确第二轮督察反馈意见后积极做好相应整改工作。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直各相关部门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针对市级扬尘管控专项督查,以及各项督查中移交的问题,按照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对于被屡次督查出同一问题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相关部门、镇街(地区)进行扣分处理,切实压实行业和属地责任。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直各相关部门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21

加强扬尘监管信息公开

区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价,定期通报全区主要道路尘负荷情况。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公路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加强扬尘监管信息公开

区城管执法局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行为。

长期实施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区园林局

区园林中心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四、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

22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聚焦生产生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完成国家和本市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指标。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信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推进工业涂装、医药制造、家具制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管控。对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水平和削减潜力进行评估,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全年完成4家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信局

中关村密云园

区发展改革委

落实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全年力争完成全区51家汽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

积极推广汽车维修喷涂用漆使用水性漆和低排放辅料活动,制定汽车维修喷烤漆房分类使用管理政策,促进企业实施喷烤漆房标准化技术改造。

年底前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23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建材市场的建筑涂料、胶粘剂进行抽检、抽查,每季度检测量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

年底前

区市场监管局


针对使用环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等单位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抽查,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左右,确保使用达标产品。

年底前

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

区交通局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执法,结合实际开展石化、汽车制造、印刷、家具、医药、化学品制造、机械、电子、汽修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照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标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不合规企业于6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经信局

区交通局

24

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深入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完成国家和北京市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25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组织完成化学品制造、印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

强化证后执法,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26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区经信局根据《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修订后要求,对列入目录的做到应退尽退,鼓励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7家。

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坚持减量发展,聚焦人均、地均产出等指标。

年底前

区经信局

区经信局

相关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27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经信局

28

实施镇村产业聚集区淘汰机制

落实2018-2020年北京市镇村产业聚集区整治升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镇村产业聚集区年度考评,对本区评价排名后15%的镇村产业聚集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2020年与2017年相比,镇村产业聚集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左右。

年底前

区经信局

区经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五、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

29

构建绿色能源体系

全区严控新增用煤,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清洁优质能源比重达到市级下达要求,加快推进电气化进程,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辅助的能源供应体系。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供电公司

北京燃气密云有限公司

30

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

组织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未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

11月

15日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镇

中关村密云园

区城管委

区供电公司

北京燃气密云有限公司

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无煤化”成果。

11月

15日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城管委

31

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

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生产、流通环节有营业执照主体煤质检查。

11月

15日前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32

加快建筑节能改造

组织开展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对农户自愿申请、通过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且经评定为A、B级的农宅,进行节能保温改造,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区住建委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

年底前

区住建委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

六、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33

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

落实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完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

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检查执法,督促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减排措施,发挥对重污染的削峰降速作用。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

区应急局


34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配合市级完善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合周边省(区、市)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工作。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发展改革委

七、强化基础保障能力

35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执法;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加强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按时间

节点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开展餐饮专项执法,聚焦重点(排放强度大、反复被投诉的餐饮单位),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贯穿全年的餐饮业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检查家次达到市级任务,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督促餐饮企业达到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进一步建设餐饮废气净化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平台,包括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监管平台、用户侧工况监测实施、用户侧排放结果监测和现场端运行维护。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区消防支队

区公安分局

区商务局

36

提升监测监管能力

以中关村密云园为核心,试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走航监测、便携式检测等技术在重点污染源和工业园区的应用范围,逐步推进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中关村密云园


37

强化精细化监管

组织果园街道、密云镇、中关村密云园继续开展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工作。依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及《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加强精细化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完善更新污染源台账,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对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快速解决,全面提升属地精细化管理水平。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果园街道

密云镇

中关村密云园

区财政局

38

强化精细化监管

聘请第三方每月对全区进行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筛选出高积尘负荷道路,及时采取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排放,为全区道路扬尘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并通过通报等形式形成道路积尘负荷的考核管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财政局

聘请第三方对全区范围内涉气类环境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通过区网格中心反馈各属地政府进行整改,逐层传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力。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财政局

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查阅台帐、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镇街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评估,通过其独立性与专业性,发现“政府内部监督碰触不到的问题”。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相关区直部门

相关镇街(地区)

区财政局

39

强化精细化监管

聘请第三方通过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影像叠加进行影像判读,建立裸地图斑矢量数据信息及裸地台帐。将结果反馈给各属地政府,便于其对本辖区内裸地进行排查治理,制定分类治理方案,强化全区裸地扬尘管控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财政局

40

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考核

加强督查检查。将2020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系统和区政府绩效管理进行跟踪督办。将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建统领综合考评内容,按照区考评办统一部署对各镇街(地区)、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得分纳入党建统领综合考核评价总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考评办

区政府绩效办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建立健全各镇街(地区)空气质量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每月对各镇街(地区)PM2.5浓度、粗颗粒物浓度、第三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率等进行排名通报,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在政府常务会后做出详细书面说明。

年底前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财政局

探索研究各镇街(地区)空气质量补偿机制考核基金,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以各区域内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改善率以及平均浓度为考核指标,建立奖惩机制。

年底前

各镇街(地区)

中关村密云园

区财政局

北京市密云区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1

目标任务

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巩固改善,确保密云水库、白河大关桥、潮河辛庄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潮白河上段潮白河汇合口下拦截水泥坝断面水质达到Ⅴ类。密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相关镇街(地区)

区规自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信局

二、保证饮用水安全

2

加强水源地保护

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台账,重点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清理整治。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评估,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以上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配合市级开展南水北调(北京段)工程项目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及管控研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3

开展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逐步公开镇级、村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卫健委


4

防止地下水污染

结合市级地下水监督性监测结果,及时了解本区地下水水质状况,为防治地下水污染提供数据支撑。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按照市级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开展实施典型区域地下水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三、深化水环境治理

5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区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20公里;实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污水设施建设;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相关镇街(地区)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2万立方米/日,完成市级下达的再生水利用量目标指标。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全区城镇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逐步增加污泥产品在本区园林中建设的使用量。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园林局

区园林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按照市级工作部署,逐步开展粪便消纳站、化粪池的污染评价,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排放标准、处理工艺等因素,配合市级研究制定粪便与污水协同处理工作方案。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相关镇街(地区)

6

整治入河排污口

在对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查、测、溯、治、管”思路及分类分级管控要求,开展全区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确保形成有效监管。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水务局

7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组织完成农副食品加工、饮料制造、医院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强化证后执法,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效果。

完成国家和本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减排任务。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8

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20% 以上面积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区财政局

区住建委

区园林局

区城管委

8

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积极配合市级开展初期雨水、合流制溢流污水调蓄设施规划研究,推进调蓄设施建设。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加强对公共排水管网的巡查和管理养护,持续开展雨水管网“清管行动”。

长期实施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9

加强小微水体管护

开展道路边沟、农村地区沟渠和坑塘等小微水体排查,建立台账,明确小微水体主体责任。根据小微水体制定整治方案。将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常态化管理。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10

加快重点流域治理

加强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确保潮白河上段潮白河汇合口下拦截水泥坝断面稳定达标。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中关村密云园

相关镇街(地区)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1

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按照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的原则,以水源地周边村、新增民俗旅游村、人口密集村为重点,完成15个村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农业农村局

区规自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达到全覆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全区农村地区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市级指标要求,基本完成全区村庄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区农村公共厕所基本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相关镇街(地区)


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及市级工作计划,完成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区卫健委

相关镇街(地区)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五、开展水生态保护

12

创建节水型社会

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 以内。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加大用水总量控制,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用水总量及新用水量控制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比2015年下降 15% 以上。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经信局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75 以上,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镇街(地区)


啤酒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用水定额标准。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经信局

相关镇街(地区)


13

保护水生态

全区河湖环境利用再生水达到市级目标任务。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全区累计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8条,治理面积90 平方公里。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规自分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累计完成水源涵养林6412.1亩。

年底前

区园林局

相关镇街(地区)


加强流域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市级启动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进一步科学合理评价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对有排洪排涝功能的水体,在满足排洪和输水功能前提下,减少对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自净能力;对无排洪排涝功能的水体,严禁实施渠道硬化。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生态环境局

14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

按照国家部署,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绿盾”新增问题点位实地核查率达到100%,“四类焦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或超过国家、市级要求。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六、深化京津冀水污染联保联治

15

深化区域流域协作

推进本区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及市级考核要求,保证实现出境断面无劣V类水体。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经信局

与河北省共同保护好密云水库,继续共同实施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统筹推进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重点任务和工程措施落实落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局

区农服中心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国资委

相关镇街(地区)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15

深化区域流域协作

做好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建联防联控,推动本区与承德市、怀柔区在联合执法、应急、污染治理等方面开展工作,推进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七、完善水环境管理机制

16

加强水功能区监管

结合市级对本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结果,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评价工作。配合市级共同启动水功能区与水环境功能区整合与河道纳污能力试点研究。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17

强化环境执法

加强水务、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农业农村、河道沿岸等为重点,每月按要求对全区的水污染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18

推动大数据应用

加强部门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物联网、遥感等手段,推动大数据应用。

长期实施

区经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规自分局

区园林局


19

实施河长制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河道环境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建立问题发现、移交、处置、反馈长效工作机制。

长期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20

严格监测评估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本区政府水质改善目标和年度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评价,完成对全区以碧水保卫战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的全面自查评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规自分局

区交通局

区科委

区农业农村局

实施重点促进村水环境质量达标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评价机制,并开展评价。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20

严格监测评估

及时反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区乡镇(街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结果。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在建立覆盖到村(社区)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基础上,开展村(社区)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北京市密云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

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1

目标任务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服中心

区规自分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发展改革委

区园林局

区生态环境局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住建委

区经信局

二、继续推进土壤环境详查监测

2

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根据本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方案要求,配合完成重点工业园区、未利用地、背景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经信局

区园林局

3

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全面完成土壤环境市控监测网和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关点位的土壤环境监测,开展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信局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按照市规自委工作要求完成地球化学元素调查。

年底前

区规自分局


区农服中心完成20个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年底前

区农服中心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局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

年底前

区园林局

区园林局

区园林中心


三、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4

推进农业污染防治

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28%、1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理机制,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服中心

区园林局

推进农田灌溉用水水质试点监测,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应的水质标准开展评价。受污染农用地中发现存在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制定并实施环境风险管控工作方案。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局

相关镇街(地区)

建立禁止污水灌溉的管理机制,严格管理再生水灌溉,制定再生水灌溉管理台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局

相关镇街(地区)

5

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

更新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6月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信局

区城管委

督促2020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的企业完成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相应义务,督促其向社会公开自行监测结果、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时向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信息。涉及拆除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重点单位,督促其事先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区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区规自分局,同时报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年底前

区规自分局


6

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比2013年稳定下降8%以上。严格限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督促重金属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7

严格矿区、尾矿库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污染防治

根据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价结果,落实尾矿库管理措施,开展定期调度和专项检查,继续做好汛期加密检查;对于正在开展闭库的,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制定后期管理计划。

年底前

区应急局

区应急局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矿山公司

结合尾矿库销库、工业企业关停退出等现状,及时更新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台账清单。对台账清单内的堆存场所制定年度排查计划,并根据排查结果完善“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设施建设。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经信局

区国资委

区矿山公司

8

防控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土壤

将突发土壤环境污染应急纳入本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按照市局要求配备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稳妥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土壤污染。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区财政局

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

9

加强未利用地保护

对未利用地定期开展巡查,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原则上作为生态涵养用地。依法从严查处涉及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的行为。

长期实施

区规自分局


10

落实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

继续落实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

长期实施

区经信局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11

完善废物收集运输网络

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型医院、环卫中心等机构,组织建立小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年底前

区卫健委

区卫健委

区城管委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按照本市相关要求,开展废铅蓄电池回收转运监管。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分局

区规自分局

区应急局

四、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

12

筛查关停企业原址用地

建立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动态筛查机制,对辖区内的关停企业原址用地开展拉网式筛查。凡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的地块,均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台账并动态更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共享列入台账的地块信息。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信局

区规自分局

相关镇街(地区)

13

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名录应包括纳入再开发利用规划的疑似污染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地块等。对名录内地块,相关镇街(地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自分局对调查报告组织评审。根据调查、评审结果,更新本区污染地块名录。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住建委

对纳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相关镇街(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管控区域,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拟开发利用的,结合下一步用地规划,相关镇街(地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规自分局

14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管理

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需实施修复的,相关镇街(地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修复方案,报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仅需实施风险管控的,相关镇街(地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风险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报告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情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加强名录内地块在修复工程实施期间的过程监管,现场监督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设立公告牌、公开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信息、加强二次污染防控、严格管理污染土壤转运。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15

开展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的环境管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相关镇街(地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开展效果评估,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15

开展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的环境管理

修复未达到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或仅开展风险管控等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地块,相关镇街(地区)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要求实施后期管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16

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联动监管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收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完成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整合,汇总“一张图”。及时与有关单位共享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信息。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将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项目,推送给区生态环境部门征求意见。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疑似污染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土地收储部门组织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

年底前

区规自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作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长期实施

区规自分局

区规自分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住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

五、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7

调整更新农用地分类清单

根据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与评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安全利用类耕地,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单。

年底前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服中心

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根据园地土壤和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与评价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安全利用类园地,更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单。

区园林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相关镇街(地区)

18

保障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结合基本农田储备、调整工作,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长期实施

区规自分局

区规自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地区)


19

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

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安全利用管理台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留存工作证明材料,实现从生产过程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能查验的完整闭环管理链条,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本市要求。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农服中心

区园林局

区生态环境局

加强受污染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原则上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食用农产品,按照“产出一季,检测一季”的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产出农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严禁食用,及时调整强化安全利用措施;对于需要实施修复的耕地,组织编制修复方案并实施。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服中心

相关镇街(地区)

区园林局

区生态环境局

20

做好园地安全利用及林地、湿地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建立园地有机肥重金属含量、施肥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产品质量协同监测与评价机制。根据果品监测结果,研究制定园地安全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分类管理工作台账。对照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及北京市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加强林地、湿地土壤环境保护,做好源头管控,加大生物防治力度,强化农药减量工作。

年底前

区园林局

区园林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中心

21

严格管理土地复垦

确需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在开发前由所在镇政府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长期实施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局

相关镇街(地区)

区规自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六、保障措施

22

严格

监管执法

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切实加强土壤环境属地监管。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内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等为重点,制定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禁止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相关镇街(地区)


23

加强能力提升

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人保局

区委组织部

组织开展管理人员、监测人员、执法人员、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重点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防治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区生态环境局


对农民、农民合作社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重点培训农用地优先保护、安全利用方法和技术。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局

相关镇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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