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二)形势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目标
三、优化调整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
(一)优化提升我区服务功能
(二)增强我区服务能力
(三)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四、构建牢固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二)筑牢社会保障网底
(三)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建设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六)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增强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一)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六、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
(一)创新服务供给方式
(二)保障群众公平享有
(三)鼓励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
(三)实施监测评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紧紧围绕增强首都核心功能,明确方向、把握重点,对我区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居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北京市密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着力解决社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较为突出的基础性和共性问题,推动全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本规划范围为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民政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全区上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向“人群全覆盖”升级,持续增加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带动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社会事业改革深入推进。着力创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模式,初步形成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良好局面。推动健康、养老等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社会办机构加快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发展,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广自助服务,全面实施小学入学自助信息采集,在线教学课程覆盖基础教育阶段全部学科,发放养老助残卡,完善公共图书馆一卡通服务。积极推进实施《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养老服务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
(二)形势要求
国家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我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努力实现城市更高水平、更可持续发展,对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求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相协调、相一致,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为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精准补齐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统筹配置服务资源,提高服务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全体居民更加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居民对服务多元化和便利化的需求,要求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不断创新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服务。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统筹发展和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让全体居民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
“十三五”时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要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着力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科学制定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保障基本,引导预期;
二是着力调整优化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服务城市区域功能重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三是着力构筑牢固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补齐结构性短板,增加有效供给,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四是着力统筹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提高服务和管理智能化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
五是着力创新发展,完善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促进社会和谐。
(二)发展目标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与城市区域功能和人口分布协调性明显提升,居民获得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服务水平大体一致。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规范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研究建立本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服务项目和保障标准;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设施标准、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统筹衔接,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进一步提升。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结构性供给不足得到有效缓解。服务更加便捷、智能,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更加精准,自助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服务资源共享更加普遍。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志愿服务更加普及,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踊跃,共建共享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
三、优化调整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
优化调整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是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强化首都核心功能、统筹区域协同发展的要求。妥善处理好疏解、提升、承接、辐射之间的关系,统筹中心城市与农村、区域与镇域发展,优化调整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构建功能清晰、覆盖城乡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空间格局,支撑区域功能布局调整,引导人口合理分布。
(一)优化提升我区服务功能
坚持疏解与优化提升并重,将部分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在更大区域布局,着力提升平房区、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使我区更加舒适宜居,为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提供有力保障。
多种方式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教学生活设施,重点改善中小学校食堂、专业教室、体育场馆等设施条件,基本完成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办学、管理标准化,提升整体办学水平。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服务功能,重点改善胡同、老旧小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全科医学及中医科室建设,配备相应药品,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能力,构筑坚实的分级诊疗支撑网底。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口规模大、机构养老设施不足状况,因地制宜设置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胡同和老旧小区适老改造,在有条件的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等设备,适当拓宽慢行步道,便于老年人出行。
加强老城整体保护。以老城为主要载体,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大文物搬迁、腾退、修缮力度,扩大文物开放数量。
补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充分挖掘和利用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文化休闲设施。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有序开放力度,通过设置独立通道、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在城六区以各类室内外滑冰场为基础,打造冰上运动健身和教学核心区。
(二)增强我区服务能力
坚持承接与提升并重,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为抓手,提升承载力和吸引力。
承接优质服务资源。承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功能,实现医院资源,鼓励通过托管等方式引入优质技术、管理资源,带动区域医疗服务总体水平提升。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康复、护理病床。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能力,满足群众文化休闲和体育健身需求。
加强产业功能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支撑力和高端产业承载力,促进职住平衡。
(三)提高我区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聚焦重点与覆盖基层并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优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覆盖,着力增强人口较多、距城区较远、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乡镇公共服务能力。
高水平配置基础教育服务资源。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基础教育各阶段,引进高等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水平跨入全区前列。
高水平配置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加快引进三甲医院,建设高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妇儿等专科医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构建牢固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现实需要,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进一步加大服务资源供给,精准补短板,提升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效益,让群众生活放心、安心、舒心。
(一)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主动适应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加强精细化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实施针对性强的就业帮扶,不断提高劳动者适应城市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升级的就业能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管理制度。细化规范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的内容、标准等。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培训培养格局,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整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充实重点地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力量,强化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信息发布、就业培训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职能。
(二)筑牢社会保障网底
坚持牢牢守住民生底线,统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着力构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社会保险制度。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区级统筹管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健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相配套,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组织落实好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坚持依法征缴,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征缴联动机制,强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全区统一征收、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统筹实施救助政策,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有序衔接。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残疾人融合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服务。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鼓励和支持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为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福利服务体系,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等,开展面向所有儿童的福利与保护服务,营造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动全区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强化儿童福利服务指导职能,支持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支持公共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
提升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的综合减灾救灾管理机制,建立区、街道(乡镇)应急救助预案体系。推动防灾减灾演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制定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家庭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建成区级救灾捐赠物资储备库及分库,支持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
(三)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供充足、公平、优质的教育服务,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健全面向全体居民的终身教育体系,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减免幼儿园到大学阶段教育相关费用,扩大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发放范围。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满足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深入推进融合教育,帮助残疾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为群众接受终身教育提供公平机会,满足人民群众更新知识、提高能力和全面发展的需求。整合教育、文化、科技等各领域优质资源,建成覆盖全区的终身学习网络和区域性学习中心,为市民提供内容丰富的学习交流平台。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机制和转换认定制度,拓宽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多种方式增加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配备,加快构建与学位数量变化相适应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扩大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规模。调整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逐步实现教师编制与岗位设置的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引导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合理流动。
(四)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以全面促进人的健康为中心,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全体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生活水平。
强化居民健康管理。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坚持免费发放健康教育读本,提供免费健康指导,把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提升居民健康知识水平。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慢性病防控网络,对高危人群进行早期干预和监测评价,鼓励医院参与慢性病综合管理和干预服务,改善慢性病人群健康状况。提高婚前保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面,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统筹院前急救医疗资源,完善分类施救、分级协作的急救工作模式,开展广泛的急救基础技能培训,力争使院前急救服务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合理扩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内容,适当增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项目。
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适度调整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床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推动部分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以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为核心,带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水平。
(五)建设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保障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安享晚年。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城乡社区(村)。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养老助餐体系,缓解居家老人就餐难题。规范老年人家庭家政服务市场,加强从业者职业道德、服务技能和行为规范等培训。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开展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工作。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安装紧急呼叫、救援设备。建立居家老年人巡视探访制度,发展为老志愿服务队伍,为失能、独居、高龄老年人提供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不良情绪干预等服务。
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构建功能完备、支撑有力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完成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全覆盖,强化其在居家助老、社区托老、服务派送、技能培训、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枢纽和辐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日间照料、精神关怀、养老助餐等服务。培育社区养老服务商,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密结合,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为支撑,综合医院为保障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慢病防治、上门诊疗、家庭护理、紧急救援等医疗卫生服务。完善社区中医药适老设施,为社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中医药防、治、保、康全面服务。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经营长期照护保险产品。
(六)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强身健体需求,提高全民文明素养和身体素质。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人人享有。加强文化惠民,为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全民阅读,鼓励学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增设流动图书馆和微型图书馆。引导专业演出剧场合理分布,支持演出单位扩大低票价演出比例,引导营利性剧场开展公益演出。健全完善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和公益演出三大服务配送体系,将各级各类文化资源输送到基层社区和农村。鼓励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制定大众健身运动等级标准管理办法,利用媒体普及健身知识,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继续实施体育生活化社区提升工程,打造“一刻钟健身圈”。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推进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普及工作,让更多学生掌握基本体育技能和至少一项适合自己的运动项目。
五、增强便民利民服务能力
享有高效便利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是全体居民直接、现实的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让居民生活更便捷。
(一)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以社区为单元,整合服务功能,激发社区活力,营造互动和谐氛围,增强社区服务居民、造福百姓的能力。
推进公共事务下沉到社区。进一步提升群众身边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将涉及居民的公共服务事项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网格化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网、社会服务网、社会治安网“三网”融合建设。搭建直接服务群众的一站式社区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明确服务事项,规范简化办事流程,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施就业、社会保障、养老助残、卫生计生、文化教育体育、流动人口、安全、环境美化、便民利民和志愿互助等社区服务“十大覆盖工程”,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实现全覆盖。
培育社区服务多元主体。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优化社区周边服务网点布局,完善社区生活服务配套,为居民提供超市(便利店)、餐饮、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代收代缴、金融、保险等基本便民服务。积极培育社会信誉好、服务质量优、受居民欢迎的社区服务商,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鼓励连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通过行业跨界合作、服务功能搭载,建设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重点扶持社区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创建一批优秀特色服务品牌。调动社区单位、企业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的积极性,鼓励驻地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健身、食堂、停车等服务场所和设施。
营造和谐社区邻里关系。社区服务管理人员主动联系社区居民,关心居民服务需求,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加强社区居民间交往,营造互助友爱、健康向上、温馨和谐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组织居民积极参加社区志愿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北京榜样”“道德模范”等评选和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互帮互助,传递社会正能量。丰富居民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形式,完善法定诉求表达渠道和矛盾调处机制,畅通诉求,化解矛盾。
六、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
共享发展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理念。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形成并扩大供给合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创新服务供给方式
进一步扩大公共服务市场,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服务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重点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严格通过公开、公平竞争,优选承接服务的社会主体,确保购买过程阳光透明。构建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机制,扩大市场准入,积极吸引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主体供给新格局。完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服务机构,通过建设资金补助、运营补贴、规划保障、水电气热价格优惠、依法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式,降低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成本。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通过注入资本金、项目补贴、贷款贴息、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共服务业。
(二)保障群众公平享有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领域改革,为全体市民提供更加公平、优质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
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与发展阶段和北京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制化。研究建立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需求变化,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入住评估制度,着力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职能。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和内设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控制、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等服务规范,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完善养老服务技能标准和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加强养老服务监管,构建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科学监管体系。
(三)鼓励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广泛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参与志愿服务,集聚社会正能量,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推动志愿服务。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措施。加强“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建设互动,推动志愿服务项目、服务需求、服务组织有效对接,全面实施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管理。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围绕家政服务、文化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
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分工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细化年度任务和工作目标,完善规划落实的监督考核机制。在编制社会发展相关领域专项建设规划或行动计划时,应与本规划有关内容做好衔接。发挥好重大项目对规划落实的支撑作用,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加强项目储备,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加快项目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
健全政府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公共财政优先安排用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规划项目实施。健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分担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增强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级预算、专项建设基金、慈善捐赠、彩票公益金等方式,提高保障能力。深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促进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实施监测评估
建立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收集和动态跟踪监测制度,开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监测本领域、本区域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发展目标、指标进展情况和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第三方评估,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期评估等情况,需要对主要发展目标、指标进行修订的,由区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议,报区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