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宜居环境,按照《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委是检查考评主体, 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环境办)协调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其中,城区范围内由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农村地区由区农委负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农村环境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农村环境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新农办牵头,联合城管执法监察局、城市管理委、环保局、水务局、旅游委组成农村环境建设检查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全区农村环境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一)由农村环境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环境综合考评1次,全年随机安排明查或暗查,暗查由各部门确定人员进行检查,每月下旬将打分表报区新农办。
(二)每月综合考评分数以百分制计入得分,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每月环境检查得分,各成员单位依据月环境检查情况分别打分,并以平均分计入,占总分数85分。
二是由区环境办根据第三方农村环境日常巡查情况,媒体报导,群众举报,上级环境巡查反馈问题等情况综合评定,占总分数15分。
(三)考核排名
根据区域特点,按照城乡结合部组和其他镇组分别进行排名。每月将环境检查考评结果在区政府常务会上通报,在区政府报告厅设曝光台,在《密云报》进行曝光。
城乡结合部组: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河南寨镇、穆家峪镇、巨各庄镇、溪翁庄镇,由区农村环境检查小组进行考评打分;
其他镇组:冯家峪镇、不老屯镇、新城子镇、古北口镇、太师屯镇、北庄镇、大城子镇、石城镇、东邵渠镇、高岭镇,由区农村环境检查小组进行考评打分。
(四)月检查考评时间
区级月检查考评时间为每月15—20日之间,从被检镇街(地区)市、区两级台账中抽取10个点位,对点位整治情况及沿线环境进行考评。月检查考评成绩采取百分制,包括四项内容:市、区环境问题台账整治情况及门前三包责任制,重点部位检查,村级保洁员责任落实情况,村庄环境(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状况(18分)
过境公路两侧、高速路出口、水库周边、河道两侧、镇区、旅游景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环境卫生状况。
1.无暴露垃圾、渣土和乱堆乱倒现象(6分)
发现1处暴露垃圾、渣土、建筑垃圾和乱堆乱倒现象扣2分,扣完为止;
2.上述地区无白色垃圾(6分)
发现1处有白色垃圾扣3分,扣完为止。
3.重点部位污水乱流现象(6分)
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二)村庄环境卫生状况(26分)
每镇抽查3—5个行政村,由考核组根据每月检查需要确定。
1.村容村貌整洁、干净,村内无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私搭乱建(10分)。
发现1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此项扣3分,扣完为止。
2.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转,村内无污水乱流(8分)
镇村污水处理厂站未正常运转的,一处扣2分;发现被抽查村内有污水乱流现象,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3.农村公厕正常开放,无破损,有专人管理(8分)
镇村农村公厕(在城市管理委备案的)未正常开放的,或改变公厕使用用途的,发现1处,此项不得分。农村公厕房屋、管道、器具破损,或无水源供应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专人保洁管理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脏乱、异味严重、清理不到位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三)村级保洁员责任落实情况(8分)
保洁员由镇政府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录用签订责任制、统一业务标准、统一上岗标志、统一发放工资;镇政府匹配保洁员工资落实到位。
1.各镇按区级核定人数配齐村级保洁员(2分)
未按规定数额配齐村级保洁员的,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2.与保洁员签订岗位责任制(2分)
未与保洁员签订岗位责任制的,扣2分。
3.保洁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全天上岗(4分)
保洁员未全天上岗、统一着装的,发现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四)门前三包责任制(6分)
1.门前责任区域内堆物堆料、店外经营、车辆乱停、私搭乱建1处扣2-4分。
2.门前责任区域内有痰迹、烟头、纸屑、废弃塑料袋、垃圾、污水污物、乱贴现象1处扣1-4分。
(五)村内河道整治工作有序开展(12分)
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时清理村域内河道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保持河道整洁畅通,每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扣完为止。
(六)美丽乡村创建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力推进(15分)
村内私搭乱建清理完成情况,每发现一处私搭乱建问题扣3分,扣完为止。
(七)日常考核(15分)
由区环境办根据聘请的第三方对农村环境日常巡查情况,区级台账完成情况,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情况进行打分。
四、奖惩办法
(一)考核方式采取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按月进行一次检查,对环境整治突出的单位,将汇总资料在全区进行推广,并予以表彰。对环境曝光后仍然不及时整改、屡治屡犯、推诿扯皮的单位,报区环境办、区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批评;对市级月检查考评扣分严重的和区级月考评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的单位,将分析存在问题的类型,分清属地镇与部门的责任,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督查室启动问责机制。
(二)根据区环境办印发的《密云区城乡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每月检查一次,年终评比表彰一次,对成绩优秀的镇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按分组进行排名,城乡结合部组取前四名,山区组取前六名给予补贴。
五、本考核办法由区农委负责解释。
六、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农村环境检查打分表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