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密云区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密云区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培育自有品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相关内容,依据《北京市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商务外运字〔2016〕36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培育一批具有我区特色的生态原产地品牌产品,吸引生态原产地产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提升密云名优特产、生态产品的行业地位,力争在三年内将我区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培育生态原产地产品自主品牌
立足生态涵养区功能定位,利用生态环境优势,培育生态品牌产品,助推绿色发展。在已获得评定的“花彤”牌蜂产品基础上,培育一批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历史传承的“双自主”生态原产地产品品牌,壮大生态原产地产业集群,将产业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促进生态原产地产品规模化发展。
(二)推进现代农林产业发展
我区拥有大量品质优良、风味独特、符合生态原产地标准的农林产品,保护、利用好这些产品,对发展、提升现代农林产业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生产加工技术标准,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推进绿色生产,对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生态原产地产品提供行政保护,明确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产地范围及特征,打造知名密云特产品牌(注册商标、专利权、自主知识产权),助力农林产业升级。实行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为重点的精细化、区域化管理,对我区农业、林业特色产品加注“地域标签”,以优质、独特的农林产品,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林业加快发展。
(三)积极开展评定辅导
对有申请意愿和具有环保生产基础的企业进行针对性辅导,帮助企业了解生态原产地产品申报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意义,提升企业生态环保意识,提高产品生产环节的环保水平。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支持企业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促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建立密云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区长任总召集人,主管副区长任副总召集人,区政府办、商务委、发改委、农委、经信委、科委、财政局、质监局、国土分局、园林绿化局、环保局、水务局、工商分局、合作社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地区)负责同志任成员的联席工作小组,研究解决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密云区商务委员会。
具体负责分工如下:
1.区政府办:负责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整体协调和绩效考核;负责出具产品和示范区的产地范围证明文件。
2.区商务委:负责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席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原产地产品申报,协调评审,跟踪服务;负责对申请扶持政策的项目进行审核、申报。
3.区发改委:负责新能源等相关行业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推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4.区农委:负责农业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推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5.区经信委:负责生产加工行业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推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6.区科委:负责科技创新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推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7.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奖励政策落实,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及监督。
8.区质监局:负责做好与市质监局关于申报事宜的协调沟通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生产领域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
9.区国土分局:负责出具本辖区内产品和示范区的产地范围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10.区园林绿化局:负责林业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推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11.区环保局:负责环保行业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推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12.区水务局:负责提供申报区域水文等相关基础信息,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13.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生态原产地产品的工商登记注册,开展商标品牌培育,依职责开展流通领域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工作。
14.合作社服务中心:负责引导合作社组织积极申报生态原产地保护,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15.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入区企业生态原产地产品的推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参与相关评定工作。
16.各镇街(地区):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发掘、培育、引导、扶持等相关工作。
(二)切实提高认识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是坚持生态立区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此项工作能够体现产品的生态特色和质量优势,提升产品价值;能够促进生产经营者加强管理,探索创新,提高产品质量;能够推进供给侧结构改性改革,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能够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各镇街(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力推进我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
(三)做好分工协作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联席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挖掘主管行业中符合条件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并做好出具申请产品相关证明材料的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争取我区更多的生态原产地产品通过审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生态原产地保护相关知识,增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意识,提高使用生态原产地品牌的自觉性。
四、政策扶持
(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按照《北京市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商务外运字〔2016〕36号)中明确的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对我区获得认证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加强保护。
(二)落实奖励扶持政策
依据《北京市密云区关于实施品牌战略的奖励办法》(密政发〔2017〕7号),对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给予经营单位一次性奖励扶持。
附件:建设生态原产地示范区的背景资料
附件
建设生态原产地示范区的背景资料
一、生态原产地示范区的申报条件
1.至少有5个以上获证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一般要申请7-10个作为保障并彰显市区的产业机构、品牌阵容。如果低于5个获证产品,其产业须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较大比重和影响。
2.无生态、环保、安全、诚信、产品质量、社会责任等不良记录。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五年之内无被行政机关通报批评生态、环境、资源、质量安全、信用等不良记录。
3.受保护产品及行业不属于资源枯竭型、资源消耗型、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国家保护动植物、转基因等有争议的产业。示范区内以种植养殖业、食品加工行业为主导的,三年之内无重大疫病疫情。
二、我区生态原产地示范区的申报类型
农林牧渔业产品示范区
三、生态原产地示范区的建设原则
生态发展原则;自主建设原则;动态管理原则;持续改进原则。
四、生态原产地示范区的建设要求
具有健全的工作保障机制;具备示范区监管体系;具备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具备质量安全和风险管理体系;提供示范区服务保障。
五、我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项目现状及发展方向
密云自然环境优越,产品符合示范区建设要求,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生态原产地示范区建设工作。目前,花彤牌蜂蜜已经获得生态原产地证书,京纯牌蜂蜜正在申报,还有密云甘栗、北京油鸡,高岭镇金地达源水杏,不老屯黄土坎鸭梨、麦饭石矿泉水,冯家峪的中华蜂、五谷杂粮等一批项目具备基本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