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索引号]11S000/ZK-2020-008360
  2. [有效性] 有效
  3. [文体分类] 通知
  4. [主题分类] 其他
  5. [发文机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6. [发文字号] 密政办字〔2017〕48号 ----
  7. [标题]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8. [成文日期] 2017-11-21
  9. [发布日期] 2017-11-21 16:04:03
  10. [实施日期] 2017-11-21 16:03:56
  11. [废止日期]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21 15:54

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密云区餐饮户及民用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迅速落实蔡奇书记批示要求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打好冬季防范火灾这场硬仗,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餐饮户(含民俗户)及民用户开展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燃气使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火灾防范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镇街(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经济开发区要落实燃气使用场所防火责任。最大限度发动各方力量下沉到一线、下沉到基层,对各镇街(地区)、村(社区)内的所有餐饮户逐个进行排查,坚决做到“四个一批”,即集中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解决一批隐患场所、消除一批重大隐患。

二、重点任务

(一)餐饮户液化气钢瓶附属及设备(胶管、减压阀)必须符合国标,否则一律更换。

(二)督察餐饮户落实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加装燃气专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提高自我火灾防范和预警能力。

(三)纠正和制止餐饮户与非法气贩违法交易行为,要求餐饮户与正规的燃气供应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否则停业整改。

(四)纠正和制止餐饮户违法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压缩(液化)天然气的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正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无合法来源的液化气气瓶。

(五)依法取缔餐饮户及民用户在地下室、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六)整治未按规定设置或设置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间、气化间的行为。

(七)提高民用户的燃气安全使用水平。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地区)、区经济开发区:负责此次燃气防火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此次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属地实施方案,依托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开展餐饮户燃气防火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属地民用户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指导、检查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部门:依据各自行业监管(管理)职责,主动靠前履职,配合好属地的工作安排,形成合力做好此次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城市管理委:组织燃气供应企业配合餐饮户进行燃气使用场所隐患整改;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落实对餐饮户燃气设施的巡检责任和供用气合同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追究责任;根据区城管监察局的需求,协助认定餐饮户用气场所和供气系统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查燃气企业依法落实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服务情况,检查供气企业对用户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

区商务委:负责组织餐饮户开展燃气使用场所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餐饮户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

区旅游委:负责民俗户燃气防火工作的指导、规范,监督问题的整改。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负责查处餐饮户违法违规用气,未按规定设置或设置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气瓶间、气化间,未安装燃气专用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的行为;负责查处餐饮户违法违规使用压缩(液化)天然气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对餐饮户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户落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

区质监局:负责组织气瓶检验机构对餐饮户正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的气瓶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气瓶充装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依法加强餐饮户燃气使用场所消防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取缔餐饮户在地下室、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区广电中心:负责在电视台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民用户火灾隐患自我排查及防范能力。

北京燃气密云有限公司:负责对城区使用天然气的民用户进行一次安全普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胶管等灶具配件立即更换,并加强定期巡检;负责安全使用天然气宣传片的制作工作。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负责“送气下乡”工程换瓶点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及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宣传片的制作工作;负责液化石油气辅助设备(胶管、减压阀)及液化气钢瓶的供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燃气使用安全形势,切实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燃气火灾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领会蔡奇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全力防范燃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从严从重查处。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大力开展工作并加强协作,防止推诿扯皮。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强化燃气火灾防控制度建设。通过本次整治工作,认真梳理燃气防火安全管理和制度执行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漏洞,从制度机制上狠抓落实。

(五)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燃气防火专项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报送工作信息,并于12月31日报送工作总结。工作信息及总结报送至区城市管理委燃气办公室(联系人:王欣;电话:69044966;邮箱:bjmyr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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