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08-07-07
关于干部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2008年6月27日县政府第41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李长柏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处级待遇)职务;
张东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职务;
季宝生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继续兼任山区办主任,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职务;
王东利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胜利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葛伶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钱长春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职务;
冯献武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
周作芝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

李万泉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春利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少渔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显军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勇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卢自银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王春生同志在县农业服务中心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良忠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主任(工资关系留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免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富强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维绵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长槐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处级待遇);
史瑞钧同志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毛连吉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广义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春林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敬贤同志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任副调研员;
赵德海同志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任副调研员;
王仲元同志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齐之全同志任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刘远超同志任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穆静同志任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平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谭月礼同志任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免去县对外贸易公司总经理职务;
于满田同志兼任县对外贸易公司总经理;
吕金友同志兼任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建国同志任县信访办公室主任;
毛久成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 (试用期一年);
赵德义同志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立琴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少文同志县畜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国钧同志县畜牧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赵军同志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林永兴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孔令文同志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郑金祥同志兼任的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任向宏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国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明武同志县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