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2008年6月27日县政府第41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李长柏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处级待遇)职务; 张东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职务; 季宝生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继续兼任山区办主任,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职务; 王东利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胜利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葛伶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钱长春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免去县农业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职务; 冯献武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 周作芝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委员会副调研员;
李万泉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春利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少渔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显军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勇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卢自银同志任县农业服务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王春生同志在县农业服务中心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良忠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主任(工资关系留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免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富强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维绵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县水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长槐同志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处级待遇); 史瑞钧同志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保留副处级待遇,免去县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毛连吉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广义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春林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畜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敬贤同志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任副调研员; 赵德海同志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任副调研员; 王仲元同志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免去县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齐之全同志任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刘远超同志任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穆静同志任檀营地区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平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谭月礼同志任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免去县对外贸易公司总经理职务; 于满田同志兼任县对外贸易公司总经理; 吕金友同志兼任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张建国同志任县信访办公室主任; 毛久成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 (试用期一年); 赵德义同志任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立琴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少文同志县畜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国钧同志县畜牧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赵军同志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林永兴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孔令文同志县粮油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郑金祥同志兼任的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任向宏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国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明武同志县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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