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经县政府第5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齐瑞岳同志任县长助理; 郑小君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振义同志兼任县爱卫办主任; 孙桂仓同志任调研员; 王 宠同志任调研员,免去其县综治办主任职务。 免去: 肖荣华同志县长助理职务; 钱福生同志县长助理职务; 巩 海同志县长助理职务,保留相应待遇; 赵 龙同志县长助理职务,保留相应待遇; 赵利亚同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长春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李光辉同志县建委常务副主任职务; 周庆国同志县统计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程文华同志县教委副主任职务。
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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