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公司:经县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光辉同志兼任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 钱君华同志任助理调研员,免去县档案局副局长职务; 王金莉任调研员,免去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刘玉芬同志县广播电视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待遇; 孙铎金同志县城管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云海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0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