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公司: 经县政府第二十一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孔令昌同志任县长助理; 郑晓君同志任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贾丰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韩春华同志任县经济委员副主任(保留正处级待遇),免去县商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俊秀同志任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丁中全同志任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郝连权同志任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连书同志任县经济委员会助理调研员,免去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兴宝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宋春华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商业委员会副主任、粮食局局长职务; 段启良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待遇),免去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曹洪利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待遇),免去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书彬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福山同志在县商务局保留正处级待遇; 王建民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免去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单方林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建民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政府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化才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免去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文祥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免去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占旺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免去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委员职务; 巩海同志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相应待遇; 张贵国同志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正处级待遇; 崔占文同志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副处级待遇(离岗); 齐瑞满同志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留副处级待遇(离岗); 聂会贤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凤良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博文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加福同志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助理调研员,免去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从希民同志任县审计局助理调研员,免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梁乃顺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龚显文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齐瑞岳同志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稳东同志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刁荣芬同志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德云同志县商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0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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