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密云县人民政府文件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创卫综合验收迎检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2006-08-24 15:42:43.0

密政发〔200655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创卫综合验收迎检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创卫综合验收迎检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日

 

 

 

密云县创卫PAN>

 

为迎接创卫全面验收,切实解决现阶段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期实现创卫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现制定创卫综合迎检工作责任制如下。

一、健康教育(3项)

1.烟草销售单位,必须设置统一制作的“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字样的明显标识。

牵头责任单位:经委

相关责任单位:商务局  烟草专卖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严格执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医院;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会议室;商店、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公共交通工具内及等候室、 售票厅;影剧院、图书馆、少年宫等八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设齐禁烟标志,取消烟具,杜绝烟迹。

牵头责任单位:爱卫办

相关责任单位:卫生局  教委  文化委 商务局  发改委 交通局  各工委

完成期限:2006810

3.完善健康教育设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商场、影剧院、图书馆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应包括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方面的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卫生局

相关责任单位:交通局 商务局 文化委

完成期限:2006815

二、市容环境卫生(11项)

4.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管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密云镇政府

穆家峪镇政府  檀营乡政府

完成期限:2006815

5.绿化、保洁到位,公园及市政道路两侧绿地干净整洁无斑秃。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完成期限:2006815

6.进一步加强县城周边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完善绿化、硬化工程;取缔主要道路两侧的旱厕及有碍观瞻的私搭乱建。确保创卫验收达标。

牵头责任单位:密云镇政府 檀营乡政府 穆家峪镇政府 

十里堡镇政府 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7.创卫区域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及随地吐痰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8.创卫区域内无占路经营(含店前摊)、无乱写乱画乱贴等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设置及不规范广告牌匾。

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完成期限:2006815

9.创卫区域内无乱停车辆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0.创卫区域内无露天烧烤大排档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公安局 卫生局 商务局

完成期限:2006815

11.创卫区域内无占路洗车、修车、建材加工等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2.创卫区域内无摆设室外台球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公安局 文化委

完成期限:2006815

13.规范创卫区域内“三修一配”的经营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4.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市场内无占路经营和无证经营。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5

三、环境保护(3项)

15. 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测记录,做好生活污水处理量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在线污染物监测系统”的安装工作;协调监督檀州污水厂二期及再生水厂的运行管理,保证再生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确保半年后完成再生水回用工程的全面验收。

牵头责任单位:水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6815

16.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医疗污水处理站,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做好相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工作,达到创卫标准。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31

17.做好医疗焚烧站运行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焚烧炉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其排放达标。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管委 

相关责任单位: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6820

四、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3项)

18.补齐、完善檀州自来水厂检测结果。并要求其按国家有关规范做好水质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达标水量和达标率计算工作,做好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水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卫生局 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6815

19. 督促北京圣兴源水厂补齐、完善20052006年度检测结果。并要求其按国家有关规范做好水质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达标水量和达标率计算工作,做好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水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卫生局 环保局 十里堡镇政府

完成期限:2006815

20.督促检查县城内18家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加强水质管理,尽快到疾控中心进行常规水质检测,并补齐20042005年度的检测结果,使其资料齐全。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时间:2006815

五、食品卫生(3项)

21.对所有的星级宾馆全面进行卫生监督,加强培训,完善其消毒设施,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消毒知识。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2.加强对中小型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实行统一硬件装备标准和统一软件标准。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3. 加强对“五小”(小饭店、小旅馆、小食品店、小洗浴店、小美容美发店的监督检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操作与管理,达到创卫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卫生局

相关责任单位:文化委 公安局 工商分局

完成期限:2006815

六、单位和居民区卫生(5项)

24.单位(含学校、幼儿园)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的卫生干部,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活动经费,认真执行县爱卫办部署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完成期限:2006810

25.单位内部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无积存的污水。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做到定时定点、密闭化。单位内部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无旱厕。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完成期限:2006810

26.单位室内卫生整洁,会议室及公共活动室有禁烟标志,无烟具及吸烟迹象,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单位食堂达到《食品卫生法》要求。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爱卫办

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7.单位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不使用违禁灭鼠药品。鼠、蚊、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完成期限:2006810

28.居民区环境整洁,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无污水积存,无违章建筑,居民住宅楼、院落公用部位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居民区饮食、商业服务设施合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不使用违禁灭鼠药品。鼠、蚊、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牵头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果园街道办

相关责任单位:建委小区办 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0

 

 

2006年密云县人民政府文件

密政发〔200655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创卫综合验收迎检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创卫综合验收迎检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日

 

 

 

密云县创卫PAN>

 

为迎接创卫全面验收,切实解决现阶段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期实现创卫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现制定创卫综合迎检工作责任制如下。

一、健康教育(3项)

1.烟草销售单位,必须设置统一制作的“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字样的明显标识。

牵头责任单位:经委

相关责任单位:商务局  烟草专卖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严格执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医院;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会议室;商店、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公共交通工具内及等候室、 售票厅;影剧院、图书馆、少年宫等八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设齐禁烟标志,取消烟具,杜绝烟迹。

牵头责任单位:爱卫办

相关责任单位:卫生局  教委  文化委 商务局  发改委 交通局  各工委

完成期限:2006810

3.完善健康教育设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商场、影剧院、图书馆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应包括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方面的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卫生局

相关责任单位:交通局 商务局 文化委

完成期限:2006815

二、市容环境卫生(11项)

4.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管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密云镇政府

穆家峪镇政府  檀营乡政府

完成期限:2006815

5.绿化、保洁到位,公园及市政道路两侧绿地干净整洁无斑秃。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完成期限:2006815

6.进一步加强县城周边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完善绿化、硬化工程;取缔主要道路两侧的旱厕及有碍观瞻的私搭乱建。确保创卫验收达标。

牵头责任单位:密云镇政府 檀营乡政府 穆家峪镇政府 

十里堡镇政府 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7.创卫区域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及随地吐痰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8.创卫区域内无占路经营(含店前摊)、无乱写乱画乱贴等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设置及不规范广告牌匾。

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完成期限:2006815

9.创卫区域内无乱停车辆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0.创卫区域内无露天烧烤大排档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公安局 卫生局 商务局

完成期限:2006815

11.创卫区域内无占路洗车、修车、建材加工等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2.创卫区域内无摆设室外台球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公安局 文化委

完成期限:2006815

13.规范创卫区域内“三修一配”的经营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4.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市场内无占路经营和无证经营。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5

三、环境保护(3项)

15. 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测记录,做好生活污水处理量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在线污染物监测系统”的安装工作;协调监督檀州污水厂二期及再生水厂的运行管理,保证再生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确保半年后完成再生水回用工程的全面验收。

牵头责任单位:水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6815

16.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医疗污水处理站,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做好相关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工作,达到创卫标准。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31

17.做好医疗焚烧站运行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焚烧炉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其排放达标。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管委 

相关责任单位: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6820

四、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3项)

18.补齐、完善檀州自来水厂检测结果。并要求其按国家有关规范做好水质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达标水量和达标率计算工作,做好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水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卫生局 环保局

完成期限:2006815

19. 督促北京圣兴源水厂补齐、完善20052006年度检测结果。并要求其按国家有关规范做好水质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达标水量和达标率计算工作,做好监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水务局

相关责任单位:卫生局 环保局 十里堡镇政府

完成期限:2006815

20.督促检查县城内18家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加强水质管理,尽快到疾控中心进行常规水质检测,并补齐20042005年度的检测结果,使其资料齐全。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时间:2006815

五、食品卫生(3项)

21.对所有的星级宾馆全面进行卫生监督,加强培训,完善其消毒设施,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消毒知识。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2.加强对中小型餐饮业的监督检查,实行统一硬件装备标准和统一软件标准。

责任单位: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3. 加强对“五小”(小饭店、小旅馆、小食品店、小洗浴店、小美容美发店的监督检查,完善硬件设施,规范操作与管理,达到创卫标准。

牵头责任单位:卫生局

相关责任单位:文化委 公安局 工商分局

完成期限:2006815

六、单位和居民区卫生(5项)

24.单位(含学校、幼儿园)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的卫生干部,有适应工作需要的活动经费,认真执行县爱卫办部署的爱国卫生和创建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完成期限:2006810

25.单位内部环境整洁,无违章建筑,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无积存的污水。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做到定时定点、密闭化。单位内部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无旱厕。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完成期限:2006810

26.单位室内卫生整洁,会议室及公共活动室有禁烟标志,无烟具及吸烟迹象,公用茶具有消毒设施。单位食堂达到《食品卫生法》要求。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爱卫办

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7.单位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不使用违禁灭鼠药品。鼠、蚊、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牵头责任单位:各工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完成期限:2006810

28.居民区环境整洁,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无污水积存,无违章建筑,居民住宅楼、院落公用部位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居民区饮食、商业服务设施合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不使用违禁灭鼠药品。鼠、蚊、蝇、蟑密度基本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牵头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果园街道办

相关责任单位:建委小区办 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0

 

 

2006年密云县人民政府文件

密政发〔200655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创卫综合验收迎检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创卫综合验收迎检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日

 

 

 

密云县创卫PAN>

 

为迎接创卫全面验收,切实解决现阶段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期实现创卫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区标准》,现制定创卫综合迎检工作责任制如下。

一、健康教育(3项)

1.烟草销售单位,必须设置统一制作的“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字样的明显标识。

牵头责任单位:经委

相关责任单位:商务局  烟草专卖局

完成期限:2006810

2.严格执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医院;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各类学校的教学场所;会议室;商店、金融业、邮电业的营业厅;公共交通工具内及等候室、 售票厅;影剧院、图书馆、少年宫等八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设齐禁烟标志,取消烟具,杜绝烟迹。

牵头责任单位:爱卫办

相关责任单位:卫生局  教委  文化委 商务局  发改委 交通局  各工委

完成期限:2006810

3.完善健康教育设施,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商场、影剧院、图书馆等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应包括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方面的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卫生局

相关责任单位:交通局 商务局 文化委

完成期限:2006815

二、市容环境卫生(11项)

4.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路边沟渠畅通,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

牵头责任单位:市政管委

相关责任单位: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密云镇政府

穆家峪镇政府  檀营乡政府

完成期限:2006815

5.绿化、保洁到位,公园及市政道路两侧绿地干净整洁无斑秃。

责任单位:园林中心

完成期限:2006815

6.进一步加强县城周边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完善绿化、硬化工程;取缔主要道路两侧的旱厕及有碍观瞻的私搭乱建。确保创卫验收达标。

牵头责任单位:密云镇政府 檀营乡政府 穆家峪镇政府 

十里堡镇政府 鼓楼街道办 果园街道办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7.创卫区域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挂衣物及随地吐痰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8.创卫区域内无占路经营(含店前摊)、无乱写乱画乱贴等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设置及不规范广告牌匾。

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完成期限:2006815

9.创卫区域内无乱停车辆现象。

责任单位:交通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0.创卫区域内无露天烧烤大排档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公安局 卫生局 商务局

完成期限:2006815

11.创卫区域内无占路洗车、修车、建材加工等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2.创卫区域内无摆设室外台球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相关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公安局 文化委

完成期限:2006815

13.规范创卫区域内“三修一配”的经营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完成期限:2006815

14.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市场内无占路经营和无证经营。

牵头责任单位:工商分局

相关责任单位:城管大队 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6815

三、环境保护(3项)

15. 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测记录,做好生活污水处理量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在线污染物监测系统”的安装工作;协调监督檀州污水厂二期及再生水厂的运行管理,保证再生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确保半年后完成再生水回用工程的全面验收。

牵头责任单位: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