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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发〔2006〕50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艾滋病防治条例》培训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艾滋病防治条例〉培训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密云县《艾滋病防治条例》培训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防艾委)《关于做好〈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意见》(京防艾字〔2006〕1号)和《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防治艾滋病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和具体任务〉的通知》(京防艾字〔2006〕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防艾委的总体部署,加大《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减少社会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歧视,将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目标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使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系统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及工作重点,了解当前国家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主要方针政策以及为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使全县人民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的重大现实意义,提高公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高危行为,降低艾滋病传播危险,并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营造良好的社会生存环境。 二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条例》培训宣传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密云县《条例》培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春林 副县长 副组长:李树阳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建民 县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赵明星 县司法局副局长 贾海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任向宏 县卫生局副局长 林永兴 县卫生局副局长 季荣旺 县教委副主任 刘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从容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 波 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 涛 县劳动保障局工会主席 张 柏 县建委副主任 李胜利 县农委副主任 李凤良 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鲁崇保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孙建生 县药监分局副局长 郭成德 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玉奇 县文化委副主任 赵爱军 县工商分局副局长 赵德云 县商务局副书记 吕丽艳 县总工会副主席 任海宏 团县委副书记 张 敏 县妇联副主席 武国福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刘谷丰 果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连贵 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聂卫东 河南寨镇副镇长 郭继明 巨各庄镇副镇长 王亚安 西田各庄镇副镇长 贾 云 大城子镇副镇长 李保民 东邵渠镇副镇长 李爱军 高岭镇副镇长 金政忠 十里堡镇副镇长 齐之全 檀营乡副乡长 马瑞芹 密云镇副镇长 王立文 溪翁庄镇副镇长 王富海 太师屯镇副镇长 单桂燕 古北口镇副镇长 宋学丽 石城镇副镇长 赵凤华 北庄镇副镇长 孙立军 新城子镇副镇长 李卫革 冯家峪镇副镇长 张向东 不老屯镇副镇长 张玉平 穆家峪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培训宣传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对全县各系统、各部门开展《条例》培训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迎接市政府、市防艾委对我县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专项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李树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卫生局,联系电话:69027272。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地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本方案的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性病知识的普及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倡导相互关爱的道德风尚。 1.县委宣传部、广电中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条例》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每月不得少于2次,并对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专题活动进行随时报道。 2.县教委 (1)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宣传栏中要设有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园地,内容定期更新。凡有图书馆、阅览室的初高级中学和大中专院校,要备一定数量的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读物供师生阅读。 (2)将《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普通中学的教学计划,开课率要达到100%。保障每学期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大学开设专题讲座或教学课时在2课时以上。 3.县公安局 (1)将艾滋病防治知识、职业暴露预防与处理等相关知识纳入到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监管等场所的监管民警和医务人员的岗位培训中。 (2)加大对查处的卖淫嫖娼、吸毒人员等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每批被监管人员在入监管场所一周内,要进行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并将其纳入到日常教育中,形成长效机制。 (3)配合县卫生局做好在艾滋病高危人群中进行宣传、干预、监测工作。 4.县财政局 为培训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5.县文化委、旅游局、商务局、工商分局 负责对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及美容美发的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6.县交通局 做好各公交车站、车内设置《条例》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的工作。 7.县建委 负责组织在全县建筑工地设置《条例》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展板(或宣传画),定期对大型建筑工地的外来民工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8.县总工会、团县委、人口计生委、妇联、红十字会 结合本职工作,针对在职职工、青少年、妇女群体,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 9.乡镇政府 (1)充分发挥农村地区基层宣传网的作用,利用有线广播等贴近农民群众的有效宣传形式,进行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 (2)村村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和宣传标语,村宣传栏设置率达到100%。 (3)充分利用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如农贸集市、节假日等)开展多种o:p> 10.地区、街道办事处 (1)组织对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由居委会将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到每一个家庭。 (2)在街道居民小区开辟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宣传园地,内容定期更换。 (3)利用社区优势,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播放宣传咨询片、组织现场咨询等活动。 其他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根据各自职能,全面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和所联系的社会人群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三、培训宣传措施 (一)培训宣传形式 1.全县通过举办培训班,有计划、有步骤对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宣讲骨干进行培训,各成员单位对本系统的人员进行逐级培训,培训率应达到100%。 2.县卫生局成立“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小分队”在县域内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 (二)培训宣传重点 1.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人员的培训 将防治艾滋病知识和政策的培训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使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掌握艾滋病的防治知识和国家控制艾滋病的政策,增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 2.强化职业暴露人员培训 职业暴露人员是指执法过程中,与艾滋病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通过培训,使职业暴露人员能够了解艾滋病的危害、流行特征、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国家政策等内容,并掌握在发生职业暴露时的自我保护及处理方法。 3.强化艾滋病防治人员培训 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重点是各级各类医院检验人员、从事艾滋病治疗人员和疾病控制机构人员,要求掌握有关艾滋病防治技术、高危人群干预及职业暴露后处理的技能。 4.加强对大众的宣传教育 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进行宣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青少年、妇女、流动人群、高危行为人群和脆弱人群的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工作。 (三)学习培训时间安排 1.2006年7月,举办培训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单位宣讲骨干的培训班,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培训宣传计划。 2.2006年8-9月,各单位结合培训宣传计划做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3.2006年10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各系统开展《条例》培训宣传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迎接市政府、市防艾委的专项检查。 四、检查评估 (一)由县培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开展活动的计划、总结、学习培训等资料进行检查。 (二)抽查各单位的干部职工20名(人数不够的抽取10名),进行《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的相关知识的考试(10道题,答对8道以上为合格,要求合格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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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发〔2006〕50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艾滋病防治条例》培训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艾滋病防治条例〉培训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密云县《艾滋病防治条例》培训宣传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防艾委)《关于做好〈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意见》(京防艾字〔2006〕1号)和《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防治艾滋病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和具体任务〉的通知》(京防艾字〔2006〕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防艾委的总体部署,加大《条例》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群众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减少社会对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歧视,将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目标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使各级政府、各部门、各系统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及工作重点,了解当前国家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主要方针政策以及为促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使全县人民充分认识到艾滋病防治的重大现实意义,提高公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高危行为,降低艾滋病传播危险,并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营造良好的社会生存环境。 二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条例》培训宣传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密云县《条例》培训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春林 副县长 副组长:李树阳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建民 县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赵明星 县司法局副局长 贾海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任向宏 县卫生局副局长 林永兴 县卫生局副局长 季荣旺 县教委副主任 刘 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从容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 波 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 涛 县劳动保障局工会主席 张 柏 县建委副主任 李胜利 县农委副主任 李凤良 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鲁崇保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孙建生 县药监分局副局长 郭成德 县旅游局副局长 张玉奇 县文化委副主任 赵爱军 县工商分局副局长 赵德云 县商务局副书记 吕丽艳 县总工会副主席 任海宏 团县委副书记 张 敏 县妇联副主席 武国福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刘谷丰 果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于连贵 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聂卫东 河南寨镇副镇长 郭继明 巨各庄镇副镇长 王亚安 西田各庄镇副镇长 贾 云 大城子镇副镇长 李保民 东邵渠镇副镇长 李爱军 高岭镇副镇长 金政忠 十里堡镇副镇长 齐之全 檀营乡副乡长 马瑞芹 密云镇副镇长 王立文 溪翁庄镇副镇长 王富海 太师屯镇副镇长 单桂燕 古北口镇副镇长 宋学丽 石城镇副镇长 赵凤华 北庄镇副镇长 孙立军 新城子镇副镇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