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密云县人民政府文件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6-08-24 15:42:43.0

密政发〔200649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

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分阶段开展整治“黑车”专项战役的工作部署,720913日为专项战役的第二阶段,重点整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及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摩的”等违法行为。为确保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大对“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侵街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完善综合执法、源头治理、教育帮扶、维护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王广双  副县长

副组长:宋印双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贾海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连成  县交通局局长

罗万恩  县工商分局局长

王福增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县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全县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任:郭成军  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陈振和  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手机:13601033266

赵爱军  县工商分局副局长

(手机:13381268120),

刘占凯  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手机:13801285808

关佩君  县残联副理事长

(手机:13911787908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联系电话:6904189569022755

三、整治内容及重点地区

(一)整治内容:正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侵街占道、非法营运;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扰乱治安、交通、营运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地区:县城主要街道、干道及周边地区;密溪路、水库、黑龙潭景区周边;101国道、新城子地区、高岭镇、古北口、司马台周边;穆家峪镇、巨各庄镇地区集贸市场周边。

四、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负责对整治过程的社会宣传,协调县广电中心记者随警作战,加强整治工作正面报道及非法“摩的”危害性的宣传工作。

(二)交通大队: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

(三)治安大队:负责处置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暴力抗法等治安、刑事案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

(四)交通局:负责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做好具体执法过程中,打击非法运营“摩的”的处理及收缴车辆的停放、登记、保管工作。

(五)工商分局:负责对全县境内涉嫌非法制造、出售、贩卖“摩的”的窝点进行彻底清理、取缔,并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六)城管大队:负责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做好具体执法过程中,打击非法运营及违法上路“摩的”的处理及收缴工作。

(七)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从事非法客运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加强对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配合其它执法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八)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工作,参战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协作。

(二)各部门在集中整顿中,要加强协调,采取捆绑执法的形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政策和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既要保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文明、规范执法,防止激化矛盾、授人以柄,影响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各部门要确保组织、人员、车辆三到位,严格按规定着装,工作中确保人身安全。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专项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察检查,严格奖惩制度。

2006年密云县人民政府文件

密政发〔200649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

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分阶段开展整治“黑车”专项战役的工作部署,720913日为专项战役的第二阶段,重点整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及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摩的”等违法行为。为确保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大对“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侵街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完善综合执法、源头治理、教育帮扶、维护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王广双  副县长

副组长:宋印双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贾海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连成  县交通局局长

罗万恩  县工商分局局长

王福增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县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全县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任:郭成军  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陈振和  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手机:13601033266

赵爱军  县工商分局副局长

(手机:13381268120),

刘占凯  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手机:13801285808

关佩君  县残联副理事长

(手机:13911787908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联系电话:6904189569022755

三、整治内容及重点地区

(一)整治内容:正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侵街占道、非法营运;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扰乱治安、交通、营运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地区:县城主要街道、干道及周边地区;密溪路、水库、黑龙潭景区周边;101国道、新城子地区、高岭镇、古北口、司马台周边;穆家峪镇、巨各庄镇地区集贸市场周边。

四、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负责对整治过程的社会宣传,协调县广电中心记者随警作战,加强整治工作正面报道及非法“摩的”危害性的宣传工作。

(二)交通大队: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

(三)治安大队:负责处置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暴力抗法等治安、刑事案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

(四)交通局:负责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做好具体执法过程中,打击非法运营“摩的”的处理及收缴车辆的停放、登记、保管工作。

(五)工商分局:负责对全县境内涉嫌非法制造、出售、贩卖“摩的”的窝点进行彻底清理、取缔,并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六)城管大队:负责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做好具体执法过程中,打击非法运营及违法上路“摩的”的处理及收缴工作。

(七)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从事非法客运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加强对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配合其它执法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八)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工作,参战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协作。

(二)各部门在集中整顿中,要加强协调,采取捆绑执法的形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政策和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既要保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文明、规范执法,防止激化矛盾、授人以柄,影响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各部门要确保组织、人员、车辆三到位,严格按规定着装,工作中确保人身安全。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专项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察检查,严格奖惩制度。

2006年密云县人民政府文件

密政发〔200649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

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分阶段开展整治“黑车”专项战役的工作部署,720913日为专项战役的第二阶段,重点整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及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摩的”等违法行为。为确保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大对“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侵街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完善综合执法、源头治理、教育帮扶、维护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创建国家生态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密云县打击“摩的”违法上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王广双  副县长

副组长:宋印双  县政府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贾海江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连成  县交通局局长

罗万恩  县工商分局局长

王福增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县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全县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任:郭成军  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陈振和  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手机:13601033266

赵爱军  县工商分局副局长

(手机:13381268120),

刘占凯  县交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手机:13801285808

关佩君  县残联副理事长

(手机:13911787908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联系电话:6904189569022755

三、整治内容及重点地区

(一)整治内容:正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侵街占道、非法营运;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扰乱治安、交通、营运秩序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地区:县城主要街道、干道及周边地区;密溪路、水库、黑龙潭景区周边;101国道、新城子地区、高岭镇、古北口、司马台周边;穆家峪镇、巨各庄镇地区集贸市场周边。

四、职责分工

(一)宣传部:负责对整治过程的社会宣传,协调县广电中心记者随警作战,加强整治工作正面报道及非法“摩的”危害性的宣传工作。

(二)交通大队: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

(三)治安大队:负责处置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暴力抗法等治安、刑事案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

(四)交通局:负责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做好具体执法过程中,打击非法运营“摩的”的处理及收缴车辆的停放、登记、保管工作。

(五)工商分局:负责对全县境内涉嫌非法制造、出售、贩卖“摩的”的窝点进行彻底清理、取缔,并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六)城管大队:负责配合县公安局交通大队做好具体执法过程中,打击非法运营及违法上路“摩的”的处理及收缴工作。

(七)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从事非法客运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加强对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配合其它执法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八)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与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工作,参战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团结协作。

(二)各部门在集中整顿中,要加强协调,采取捆绑执法的形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政策和工作方法,严格依法办事,既要保证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文明、规范执法,防止激化矛盾、授人以柄,影响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各部门要确保组织、人员、车辆三到位,严格按规定着装,工作中确保人身安全。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专项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察检查,严格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