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密云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启动标准及程序(试行)的通知 密政发〔2004〕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密云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标准及程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密云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启动标准及程序(试行)
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政府或企业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以对危险源的评价和事故预测结果为依据而预先制定的事故控制和抢险救灾方案。 按照全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共划分为三个等级: 1、密云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各乡镇、行业监管部门及综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二级应急救援预案。 3、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及活动主办单位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三级应急救援预案。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标准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启动安全事故三级应急救援预案。 一般安全事故指:无人员死亡,重伤5(不含)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20(不含)万元以下。 2、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时,启动安全事故二级应急救援预案。 较大安全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20?100(不含)万元;死亡1?2(含)人,或死亡、重伤5?10(不含)人;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启动安全事故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安全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不含)万元;死亡3?9人,或死亡、重伤10?20(不含)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 特大安全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死亡10(含)人以上,或死亡、重伤20(含)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1、一般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向主管单位报告的同时,必须紧急启动安全事故三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安全自救。 2、乡镇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及综合监管部门接到较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二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救援。同时,现场指挥长结合事故情况和发展程度,必要时,可向县政府请求启动一级应急处理预案。 3、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县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可根据总指挥指示,直接启动一级应急处理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