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无煤城的工作意见
密政发[2001]69号
根据生态精品卫星城的建设要求,就建设“无煤城”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对城区锅炉实行布局总体规划
(一)锅炉房区域划分
根据城区地势,以白河为界,划分为东西两大区。东区规划保留锅炉房21处,西区规划保留锅炉房17处,城区规划保留锅炉房共38处。
(二)新建锅炉房规划
按照《密云县燃煤锅炉房削减及煤改气实施方案》要求,争取用5年时间完成对现有燃煤锅炉房的改造。
三、对锅炉房建设实行规范化审批
今后,城区内建设锅炉房,必须使用清洁能源;供暖锅炉房建设,必须报市政管委供热办审查同意后,由环保局、规划局按各自职能审批。
附件:1.城区燃煤锅炉房削减及煤改气实施方案
2.锅炉房削减计划表
3.供热锅炉房暂保留汇总表
4.煤改气锅炉房汇总表
密云县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一日